借助读心术,赵向晚清楚地知道杀人凶手是潘国庆,但却偏偏没办法一锤子把他钉死,可恨!
赵向晚眯了眯眼,眸光锐利,迎上潘国庆的目光。
潘国庆原本有些得意,但不知道为什么看到赵向晚无畏无惧的模样,心里有些发虚,慌忙敛了笑容,低下头去。
【这个女警和别人不一样,她的眼睛像医院里的x光机一样,能透视。嗯哼,你再能透视又怎么样,未必你能让那个贱人开口说话?半夜三更的,有谁能看到我掐死了她?嘿嘿。】
“许队。”
何明玉敲了敲审讯室的门,神情间有些兴奋。
许嵩岭点了点头,结束审讯,起身离开。
“什么事?”站在走廊,许嵩岭脸上一丝笑意都没有,原本以为这次可以撬开潘国庆的嘴,没想到他这么稳得住。
何明玉压低了声音汇报:“许队,刘良驹那边发现了新的证物。”
许嵩岭来了点兴趣:“什么?”
“一个日记本,翁萍芳的日记本。”
日记本?这可稀罕了。
许嵩岭眼睛一亮:“走!看看去。”
赵向晚脑中闪过刚刚潘国庆的心声,心中冒出一个念头,让死人开口说话?现在不是正好有了吗?
何明玉一边走一边解释。
翁萍芳的遗物中包包里有一串钥匙,其中一枚小巧的银色钥匙不知道开的是哪一把锁,当时重案组还讨论过,并没有结论。直到把潘国庆抓了之后进屋搜索,在翁萍芳的衣柜里找到一本被藏得非常严实的带锁日记本,大家这才明白这枚钥匙的作用。
打开日记本,略显幼稚的字体映入眼帘。看完所有文字,重案组集体陷入沉默之中。
半晌,何明玉叹了一句:“真傻。”
从在咖啡厅第一次见到赵青云,他的风度翩翩、他的温柔有礼、他的成熟的话语,让翁萍芳的一颗心彻底沉沦。这个日记本写的全是翁萍芳对赵青云的爱,对他的依恋与崇拜。
明知道对方有家室,明知道和他没有未来,但是翁萍芳却一头栽了进去,在日记本里为自己编织了一个美丽的爱情梦。
许嵩岭说:“这个日记本,只能证明翁萍芳爱赵青云,为他们的婚外情披上一层爱的外衣,让这段不正当关系不那么丑陋。”
何明玉指着一段文字说:“许队你看这里。”
“只要一想到潘国庆那张丑脸,我就一点和他亲密的心思都没有。赵青云哪怕四十多岁,身材依然保持得很好,哪里像潘国庆那样一肚子的肥油,胳膊捏起来都是松垮垮的……”
朱飞鹏抬手制止了她:“好了,何明玉你别念了,听着浑身上下不舒服。”
何明玉捉狭一笑:“连你都听不下去,那要是让潘国庆来听呢?是个男人都会愤怒吧?许队,潘国庆不是嘴严吗?咱们用这个日记来撬一撬,说不定他丧失理智,就认了呢?”
许嵩岭沉思一阵,缓缓说道:“可以试一试。何明玉你来念。”
赵向晚举起手:“我来配合。”
朱飞鹏一拍大腿:“对,就让你们两个去审,面对女人的羞辱,潘国庆更容易崩溃。”
再一次被提审,潘国庆做好了充分的心理准备。
首战告捷,这给了潘国庆极大的信心——警方也不过如此嘛。
证据再多有什么用呢?反正只要我不承认,谁也定不了他的罪!
带着这份信心,潘国庆再一次踏入审讯室。
发现冰冷的审讯室突然变得温馨许多,潘国庆愣了神。房间中央摆着一张冰冷的铁皮长桌,两把铁椅分列两旁,其中一把椅子属于自己,他很清楚。
不同的是,在那面写着“坦白从宽、抗拒从严”八字仿宋黑色大字的墙下,摆着一张铺着粉色绣花桌布的白色小方桌,桌面上摆着一个洗干净的牛奶瓶,瓶子里插着一枝红色玫瑰。
这熟悉的场景让潘国庆眉毛直跳——这不是自家卧室的一角吗?怎么在审讯里摆出这一幕?警察要捣什么鬼!
脑中警铃大作,潘国庆连自己什么时候坐下来都不知道。
许嵩岭走进来,安静地坐在潘国庆对面。
潘国庆却没有看许嵩岭,他的注意力全都被并肩而入的赵向晚、何明玉所吸引。
她俩反常地没有穿警服,何明玉烫着卷发,穿一件鲜亮的鹅黄羽绒服,看着时尚漂亮;赵向晚则穿着粉色碎花棉袄,刚刚长到齐肩的头发扎成两根小辫子,朴素而秀美。
潘国庆的眼睛有些发热,内心被触动。这两个女警一个像刚从乡下进城的翁萍芳,另一个则像是经过都市繁华洗礼的她。尤其是那个对他爱理不理的高傲劲,都一模一样。
赵向晚与何明玉没有和许嵩岭打招呼,看都没看潘国庆一眼,径直走到墙角的小方桌前坐下,拿出一个漂亮的日记本。
朱飞鹏送了两杯咖啡进来,审讯室里飘散着一股浓浓的咖啡香。
洁白的瓷器带着一圈精致的金边,何明玉端着咖啡在唇边啜了一口,放回底盘,发出清脆的一声。
“叮——”
潘国庆的手不自觉地抖了一下。
何明玉嘻嘻一笑:“向晚,你记不记得我们到省建机厂宿舍,潘国庆疯了一样拉开衣柜,扯出一堆衣服甩在地上?”
赵向晚点点头:“记得。那些衣服都很漂亮,翁萍芳真有眼光。”
何明玉拿着日记本在空中扬了扬:“可惜哦,潘国庆根本没有发现,翁萍芳在衣柜的黑色包包里藏了一个日记本。”
潘国庆听到这句话,被铐在桌面的双手捏得更紧,整个人的注意力全被这她们的对话所牵引,身体前倾,喉咙里无意识地发出咕咕的声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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