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未娶亲而分家的,可能采取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一次分家型。即所有儿子都参与分家,但将未婚子的娶亲费用独立出来,和分受的财产一起由父母暂管,成婚后再移交给儿子处理。
另一种只将已婚儿子分出去,剩余家产留待幼子婚娶后再逐次分出。
第二类是父母同意。
大多数分家于父母亲在世时进行,此时必须得到父母的同意。
《大清律例》“别籍异财”律规定:“其父母许令分析者,听。”意思就是,如果是父母同意分家的,就可以听命分家。值得注意的是,既然是“许令”,儿子们至少可以提议拆分家产,得到父母之“许”,分家即可开始。
至于父母“令”儿子们分家的,更不用说了。
这些东西都是最基本的家事,肖瑶虽然没研究过这些,总归还是知道的。
所以,肖瑶听了那些人的议论,冷了脸。
自己这个家到底是怎么分的?一边说已经分了家,一边还老是提什么“藏私产”?
既然分了,那就是各自门户,和老肖家没半毛钱关系,更没有“藏私产”一说。
如果说不许肖文另存私产,那就是没分家,和肖老太还是一家,既然这样,他们吃什么,自己这个家里就应该吃什么!为毛他们有吃的,自己这个家倒顿顿挨饿?!
“村长来了。”有人低声说。
肖瑶抬头,果然看见村长、肖老太还有几个老头子姗姗来迟。
肖文在众人或贪婪或艳羡或嫉妒或好奇的眼光里,淡定往屋里搬东西,都规整到了自己的左边卧室,关好了门,出了堂屋。
来到院子里,肖文一家千恩万谢地送走了江水,才转身招呼这几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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