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外-远在咫尺(4)(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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升上学后,雁书把介绍给开酒吧叔叔,是我正成为了唱歌手。

我继去念了饮管理,方巧欣接着读装设计,而沉雁则考上舞蹈系,跌破眾眼镜。

我也是那时候知道,来他的庭背景不简单。他的叔在工作暇时间我略提几句,才晓得来他是自从台逃家到里来的。

大四,方巧在意外正式认了雁书。那个她里在街意外的撞,成了我们人间人最大的个转捩

第六感那时准悲哀。我看见们在同打工的方打情俏……里那个安,好就已经隐告诉我往后定的事

巧欣,是不是……喜欢雁书?」

「……嗯。」

从一开她的一点在乎,到最后亲口告我她喜上了沉书的事,我竟不觉得讶,只心已经得没有知觉。

这次或是真的醒了吧。方巧欣……是真不可能欢我了。

而如是他,许是真能够给幸福的──我直觉这告诉我。

于是说服自,只要幸福,就够了。

那年爱上了奕迅的,或许带着某顾影自心态──还记得有首歌《远在尺》,总觉得,那很适形容我方巧欣。

「假使你是情假使你同一起活里

样会记她身于尺心于里不可压像潮

想想为谁廝终生死罪恶感找乐趣……」

经一直想承认,可是当停车场见他们吻拥抱,我才终认清,和她的离,一都不是水楼台,而是远咫尺的涯。

因为是弟,所看似最,却其不可触

明明应放手的,明明我该也要弃了──当看着们要到北,鬼使神差地,我居然电话给老爸告了声……就那么起北上

的放不。但看她幸福……我也得甘愿

真的要到我死,才能真正不吧?

来他们人似乎常吵架,而我在旁想帮,却总束手无

天雁书脸颓丧告诉我,他要离台湾了,要到美去继续舞。

「那方巧呢?」从吧檯置上愤站起,把抓住衣领怒:「你算把她在这里?」

他却没一点反。只是凄惨惨对着我:「巧她……需要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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