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中不由一动。
很好!
拿出气势来,这是斗富,重点在于把对手给拼跪下。
诺克斯豪气万丈的一挥手:“先给我来个十瓶,看看够不够。”
哗……
全场骚动,观众们再度亢奋起来。
“好的!”辛经理又扭头看向杨传杰。
在万众瞩目中,杨传杰的脸色变了几下,旋即瞪了眼辛经理:“十瓶,刷!”
辛经理连忙陪笑着去刷卡。
一眨眼,二人的面前,再度放着十瓶复合型气质香水。
诺克斯似乎有扭转颓势的迹象,他感觉自己把主动权掌握在了手中。
甚至于,他感觉现在的状态,有点像是在玩德州扑克,需要揣摩和掌握对手的心理状态。
他其实已经打退堂鼓了,西夜传媒总资产数百亿美元,可他只是一个继承人,全部家当包括自己经营的生意在内,现在也不过一两亿美元。他最败家的一次,也不过是在拉斯维加斯输红了眼,三天总共输了一千多万美元。
眼下,二十一瓶复合型气质香水,再加上两百六十万买个座位,已经快要超过那次败家的程度了。
斗富的时候一掷千金,爽倒是很爽。可念头通达什么的,其实都是扯淡。就算古代的暴君们,把肆意妄为发挥到极致,都不敢说完全能够做到念头通达。
诺克斯还没败家到那种程度,说不心疼那是假的。
既然心疼,又哪谈得上什么念头通达。
所以,他把在赌场上的经验拿了出来。
偷鸡!
自己牌不好,有些舍不得了。没关系,对方的牌明显也不好。那就诈一诈,诈到对方弃牌。
诺克斯神情自若,悠然自得的将一瓶瓶香水打开,倒入到盆子里。
杨传杰明显有些迟疑,一直到诺克斯倒光了七瓶,这才咬了咬牙,也跟着开始打开香水瓶倒了起来。
这让时刻在用余光关注着他的诺克斯愈发胸有成竹。
十瓶下来,二人面前的盆子里,七种颜色混合而成的液体,又涨了一倍。用来洗手,勉强已经可以了。
“再来十瓶!”诺克斯自信满满,根据以往的经验,他肯定杨传杰要弃牌了。
可怜的美国富二代,他显然不知道,杨传杰去各大赌城的经验,可比他丰富得多。
这家伙并不觉得自己是蛀虫有什么光荣的,可他却坚定不移的做一个蛀虫。
年轻的时候靠老爹,年长的时候靠儿子。
他都给还没出世的儿子规划好了,从小给他灌输要有孝心、自强不息、努力奋斗,人生需要追求和理想的信念。然后看情况,李峰要是看得上,愿意收做学生,那再好不过。要是看不上,那就等儿子十六岁左右,让他到安灵珊和陆兴生的身边学做生意去。
以他的面子,二人自然会倾囊相授。学个几年,能力还不错了之后,再带儿子挨个往李峰的学生们那串一次门,恐怖的人脉就到手了。
有能力、有人脉,本身又够努力有追求,再弄点本钱,想不发财真的很难。
他估摸着,等儿子二十出头,他就可以开始啃儿子了。
简直完美!
所以,杨传杰觉得自己的最大任务,就是保持身心愉快,别活到四五十岁,还玩得动的时候就挂掉了。
不考虑钱的因素,赌城绝对是个让人充满愉悦心情的好地方,杨传杰自然是常去。
偷鸡这种事,他玩过无数次,也见过无数次。
怎么让诺克斯越陷越深,这不难。
杨传杰把演技发挥到了极致,他纠结,他欲言又止,他犹豫难定仿佛便秘一样难受。
最终,他豁出去了,几乎是鼓起了全部了力气:“给我也来十瓶。”
握草……
诺克斯气得想跳脚,这傻驴,怎么就这么犟,何必死要面子活受罪,何必等事后气得想要剁手?
真特么是害人害己啊!
这毕竟不是玩牌,偷鸡成功,他能把对方的筹码收入囊中。
眼下的情形,是就算偷鸡成功,他不光收不了对方的筹码,自己砸出去的筹码也有去无回。赢到手的,只不过是面子。
面子诚可贵,金钱也重要啊!
又要浪费自己十瓶香水的钱了。
“感觉还是差了点,再来十瓶!”诺克斯朝着辛经理高声道。
辛经理自然喜不胜收,她一边让手下赶紧去刷卡,一边又和观众们一样,满是期待的看向杨传杰。
就连诺克斯也满是期待的看着他,只不过,诺克斯的期待和辛经理、观众们截然相反。
大哥,你现在该认输了吧?
“十……瓶,给我也再来十瓶!”
杨传杰咬牙切齿,犹如一个输红了眼的赌徒。可惜,演技不够到位,眼睛不够红。
不过也够用了,这话一出,诺克斯可谓失望透顶。
这特么的,华夏的二代也太要面子,承受能力太差了,简直是一言不合就拼命。
七十瓶,眨眼间就只剩下最后的十瓶了。
诺克斯有些叫不出口,前前后后,他已经掏出去了四十瓶的钱,两千万美元就这么打了水漂,超过了他十分之一的身家。
虽然他是西夜传媒的继承人,现在的身家算不得什么,但毕竟还没有继承西夜传媒。这就像他老爹能花三亿多美元,买艘在全球都能排进前二十的豪华游艇,他却只能买几百万的游艇。
“不敢继续了吗?继续刷,那十瓶,我先要了。”
杨传杰冲着辛经理挥了挥手,旋即,狠狠瞪着诺克斯。
“疯子,你就是个疯子,你就是个疯子……”
诺克斯骂骂咧咧的推开人群,一路离开。
嘴上没有承认,但这态度,无疑表明他认怂叫爸爸了。
观众们顿感失望。
杨传杰也有些意犹未尽,这才刚刚破亿呢!人家石崇跟王恺斗富,那才叫轰轰烈烈针尖对麦芒。
李峰却觉得杨传杰的表现还不错。
毕竟不像是在赌桌上,有一把回本的希望,却又没有太多的思考时间,一旦失去理智连命都敢赌。
诺克斯也不是那种冲动到极致,脑袋一发热,都敢直接拿刀子捅人的人。
他的头脑已经发热了,但明显是稳赔不赚,加上倒香水的时候又有不少时间让他进行思考,能够让他前后买了四十一瓶,足以说明杨传杰这个托儿很成功。
托儿当中比较出名的酒托,在杨传杰面前就是渣。不提价格,光凭数量都能被爆得体无完肤。
人人都是天才,只不过没找到自己的天赋在哪而已。一心想做蛀虫的杨传杰,可能找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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