画面很温馨,两个大人四个孩子围在后院的矮桌旁。
桌上不仅有田鸡,还有厨子刚烤好的一些肉串,再加上葡萄美酒夜光杯,看起来跟前世的烧烤摊没什么区别。
荞儿吃得满嘴油光,弘壁抱着荞儿的大腿,眼巴巴地看着兄长,兄长也不负所望,偶尔从竹签上拔下一块肉逗弄弘壁。
“叫阿兄,给你吃。”
“阿兄阿兄阿兄……”弘壁很没骨气叫得欢。
一块肉塞进弘壁的嘴里,弘壁乐得眼睛眯了起来,要是长了尾巴的话,估计这会儿尾巴摇得跟五档电风扇一样了。
李钦载目光慈爱地看着兄弟俩,也不觉得有什么不对。
上官婉儿看不下去了,拽了拽李钦载的衣袖,道:“李叔叔你看李荞,他好像在喂狗……”
“二胎当狗养,没错的。”李钦载气定神闲地道。
上官婉儿不吱声了,看来被李家独特的教育方式深深地震撼到了。
倒不是李钦载偏心,主要是弘壁投胎技术太强大,生下来就注定是爵位继承人。
出身已然如此富贵了,若养成骄纵的脾气还了得?
所以李钦载的教育方式向来是偏向荞儿多一点。
荞儿长大后,李钦载的爵位是无法由他继承的,也就是说,除了给他提供优渥的生活环境外,前程全靠他自己去挣。
趁他年幼,多给他一些关爱,将来独自面对外面的风雨时,心底里有一份家庭的温暖打底,或许人生不会那么累。
而弘壁,臭小子若从小惯到大,长大后不知会变成怎样的混账,不如适当给他一点挫折,让他知道人外有人,继承了爵位也要保持谦恭的心态。
上官琨儿受了伤,饮食要清淡,此刻只能愁眉苦脸地看着众人大吃大喝,一脸馋相地咂吧嘴。
金达妍目光柔和地看着面前的大人孩子,这一幕温馨的画面她很少经历过。
从小跟爷爷长大,自懂事起,她便没日没夜地背医术,练针灸,配药方。
她的童年除了学医,几乎是一片空白。
记忆里的爷爷很严厉,也不善言辞,做错了会被罚站,打手心,偶尔表现出来的慈爱,也不过是给她添一件新衣裳,吃饭时多给她挟一块肉。
眼前这一幕温馨的家庭氛围,对她来说分外陌生,却羡慕。
来长安城近两个月了,她每天住在国公府里,但她仍觉得自己是个无关的陌生人,她只是寄居在府里的客人,从未融入过李钦载的家庭。
或许,正因为她是李钦载的救命恩人,全府上下对她的尊敬大过亲昵,让她感到很不自在,也有几分淡淡的失落。
独自饮了一杯葡萄酿,那沁入心脾的清凉令金达妍浑身舒坦。
“来到唐国后才发现,你在唐国朝堂的地位比我想象中的重得多。”金达妍两眼闪亮,不知是酒精的作用,还是今晚的月色太皎洁。
“就连那些势力庞大的望族,你也敢废了人家,真了不得。”
“你一个治病的大夫,还会关心这些事?”李钦载啜了口酒笑道。
金达妍指了指上官琨儿,道:“他的腿都是我治,就算我不想知道这些事都难,再说,大夫怎么就不能关心朝堂事了?”
“你们汉代有一位名叫张仲景的神医,在他的《伤寒杂病论》里说过,‘上以疗君亲之疾,下以救贫贱之厄,中以保身长全,以养其生’。”
“大夫的眼里,也不仅仅只是治病救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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