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布很信他,当即点头:“好的。”
解决完了之后的就业问题,江于尽抬头看了眼仍然亮着的占据了一整面墙的电子屏幕,问:“这里有监控吗?”
他说的这里指的是整个支部。
石布点头说有的。
江于尽:“伪装成外力原因,把数据全都销毁了。”
数据销毁完成,他拍拍身边人的背让其站起来:“两分钟收拾好东西离开这里。”
石布迅速弯腰开始收拾自己的宝贝东西。
并不想继续待在垃圾房里,江于尽也站起来,抬脚走出门外等着。
两分钟,石布收拾出了大包小包,准时出现在门口,两个人一起上楼。
楼上的枪械的声音已经消失,但还有异种活动的撞击声,但不像之前那样声势浩大,大概也受伤不轻。
原本还算整洁的走廊上堆满了人,江于尽在最里面看到了被黏腻异种尸体压在下面的纹身男——或许已经不能叫纹身男,他有纹身的胳膊已经不见,不知道是飞到了哪里。有异种还活着,但身上有好几道巨大伤口,血肉在不断涌出。
江于尽抬脚继续上楼,石布自觉给剩下异种补上几枪,确认其死亡后抬脚跟上。
爬过长长楼梯,直到重新回到破旧木屋,走出深山老林,江于尽说:“你先走,只要记得去陆东城公司就好。”
迎着对方视线,他说:“我要留下来报警。”
看到疑似○教的据点并且目睹了大型命案,一个优秀的热心市民就要做到尽快报案。
石布:“?”
石布带着他的大包小包和满脑子的疑惑走了。
虽然仍然记不得特搜队报警电话,但是好在之前的通话记录还在,江于尽翻找半天终于找出,找个开阔地方成功打出电话。
特搜队的人赶来得很快,至少在他玩消消乐把电量耗光之前赶到。他在人群中看了眼,没有看到之前认识的几个人,少了一路上可以唠嗑的人,他遗憾叹气。
他一路上脑子里都在想着唠嗑,其他人看上去却很警惕,完全没有唠嗑的氛围。
经过为时小半天的搜查,跟来的其他人先是把就牢房楼的人和异种的尸体处理后运出,另外的人把支部里里外外查看了一遍,在一楼资料室找到不少关于组织零的信息,但是信息是零碎的,关于组织的目的和人员构造,甚至于总部所在的位置全都是未知。
他们在调查完之后,在后续相关信息采集的时候问到了热心市民江出现在这里的原因。
江于尽在陈述中选择了保留部分的真实。他看着手里拿着笔跟着记录的人张口就来,说:“是这样的,事情最开始发生在便利店。”
朋友生他气,他去便利店买东西准备给朋友,但是刚好遇上了有人抢劫便利店,他阻拦住了对方的可耻行径,对方假装改邪归正深表歉意说带他回去请喝茶,骗他到烂尾楼后准备杀了他,没想到他们自己人内部起了矛盾,大哥杀了包含抢匪在内的所有人。
为了保命,他假装有重要信息要传达,大哥于是带他去这个深山老林,没想到刚好赶上关异种的牢房出现问题,在所有人都顾不上别人的时候他跑了出去,跑出去后就找了个有信号的地方报警。
但是看上去很明显其他人似乎没能跑脱。
他说得跟讲故事一样惊险刺激,其他人听着听着眼睛不自觉睁大,在他停下后还不自觉问了句:“之后呢?”
江于尽摊手:“之后你们就来了。”
故事结束回到现实,一边旁听的几个人思索着他刚才讲过的话,总觉得这一套说辞合理中又带着离谱,但是面前人看上去一脸正直,一本正经,很难认为刚才一系列话不是真的。
问话结束,记录的人站起来伸出手:“感谢你的配合和及时通知。”
江于尽和他短暂握手,手腕上红绳随着动作微微晃了下。他说:“不客气。”
——
人和异种的尸体送去附近的临时检收点安放,从支部里发现的武器全都运回a市特搜局总局。这些东西看上去特殊,搬运的人没有轻易碰,而是暂时交给一队的人辨别。
这种有可能产自游戏但不能确认的东西一向是给他们看。
一队的人都忙,经常在外,也就胡砾坚决严守上下班时间,能待局里不出任务就不出任务,算是一队里待在办公室最久的人。
枪械拿到手,办公室里包括胡砾在内的一队仅剩的几个人多看了两眼。
有人说:“挺熟。”
“确实,”胡砾说,“这是石布做的。”
办公室里好像都安静了一下。
把手里东西放下,胡砾说:“之前看过他做的东西,个人特点很明显。”
那就确实是了,办公室更安静了些。
积分前五十的人,他们或许没见过,但都多少了解,尤其是排名靠前列的人。石布,移动的○火库,游戏武器制造的巅峰。这个支部用上了他做的枪械,无论是他加入了零还是单纯合作,状况对他们来说都不算有利。
有人说:“支部最底层发现了一间房间,里面有人生活过很久的痕迹,并且很多零部件,房间里有的东西已经被搬走,并且看上去刚搬走不久,按照情况来看,之前住里面的应该就是石布。”
如果说是对方一直住在这个房间,那就是长居支部,比起合作,更像对方加入了组织。只是可惜支部的监控记录都被损坏,不然还能得到更多有用的信息。
胡砾没说话,慢慢敲打着桌面。
——
江于尽中午被赶出理发店,深夜由专车送回来后又敲响了理发店的门。
理发店前面是平时理发的地方,后面是原老板晚上休息的房间,在这里敲门里面的人一般能够听到。
江于尽敲了两下,又敲了两下,再敲了两下。
在准备最后敲两下的时候,店门打开,理发店老板一张充满杀气的脸出现在面前。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