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朝六十年,如今天下正值盛世。刚刚整修落成的顺天府,崭新整齐,人家林立。
夏日午后,行人寥落,唯有朱聿恒与韦杭之两骑快马驰过。
胭脂胡同外倚在墙角边等待生意的几个姑娘,抬头看见马上人的模样后,都是精神一振,个个摆出娇媚姿态,朝他们轻笑招手。
朱聿恒勒住马缰,低声对韦杭之道:“你去前边虎坊桥等我,我稍后就来。”
韦杭之震惊了,他看看那几个姑娘又看看皇太孙殿下,难以启齿道:“殿下,这……圣上一再叮嘱属下,要时刻保护殿下安危……”
“这边能有什么安危,去!”朱聿恒说着,抬手抽了韦杭之的马一鞭子,催促他的马飞奔而去。
几个姑娘欢喜不已,抢着要帮他系马,他却并未瞥她们一眼,催促马步,径自穿过胡同而去,直奔旁边的短松胡同,只留给她们马蹄扬起的些微尘土。
几个姑娘颓然放松了身躯,靠在墙上嗑着瓜子抱怨,直到后面又从巷子中转出条高挑的身影,她们才再度兴奋起来,挥着帕子大喊:“阿南,阿南,快来这边!”
阿南。
这一声呼唤让已经拐往短松胡同的朱聿恒顿住了马。他回过头,在柳荫的遮掩下,看向那几个女子。
前方快步走来的,正是他早上在闹市中惊鸿一瞥的女子。
她身量颀长,穿着淡黄的窄袖衫子,头发随意挽了个小髻,上面依然插着那只墨蓝绢缎蜻蜓——原本颜色深暗的墨蓝缎,在日光下中泛着灿烂的紫色光华,是以让朱聿恒远远便看到了。
那潋滟的光彩,让他的眼睛变得暗沉。他将马系在路边树上,悄无声息地用道旁密密匝匝的垂柳掩饰身形,向着那边走去。
只听得姑娘们笑道:“阿南,来吃瓜子,刚炒好的。”
“真的,还冒热气呢。”阿南的声音略低哑,和一群娇滴滴的姑娘们迥异,一下子便可辨认出来。她手中正握着一把莲蓬,笑吟吟给她们抛了几个,又抓了把瓜子嗑着,满意地点点头,“哇,刘大娘炒的吧,火候刚好,我能嗑两斤!”
朱聿恒隐在垂柳之后,冷冷打量着远远那个阿南。
其实她五官颇为明艳,只是时下士人追捧的是雪肤花貌柔弱美人,她那双滴溜溜的杏眼就显得凌厉了些;高挺的鼻梁也不带半分温婉气;浓如燕翅的眉毛并未如其他人般绞得纤细;蜜糖色的肌肤也不够白皙。尤其与胭脂胡同的这些娇柔的莺莺燕燕站在一起,大相径庭。
“两斤?嗳,阿南你矜持点嘛。”穿红衣的姑娘剥着莲蓬,笑道,“你看你,身量这么高,又不肯好好梳妆打扮,这走路虎虎生风的样子,哪天让我们姐妹以为是男人来了,白白害我们做许多俏媚眼!”
“哪有虎虎生风,你们这样形容一个十八九岁的姑娘,良心过得去吗?”阿南直接往街边条石一坐,荡着一双天足,姿态毫不端庄。
红衣姑娘教导她说:“喏,先把你的脚裹一裹嘛,好歹走路的姿势得摇曳多姿吧,不然你这样子怎么嫁得出去哦?”
“我从南方蛮夷之地来,不裹脚的。”阿南满不在乎地晃着自己的脚,笑道,“再说了,我有喜欢的人啦,他敢不娶我试试?”
“骗人吧,整天就见你一个人独来独往的。”一群姑娘嘻嘻笑着,无情地揭发她,“而且你这双眼睛,遇见清俊的男人就放光,总要多看两眼,比我们还不怕羞。”
阿南笑道:“真奇怪,平时路上看见好看的花花草草也总要多看一眼,怎么街上有好看的人,我就不能多看了?我刚才买莲蓬,都要挑几个齐整漂亮的呢。”
“啧啧,这理直气壮。”姑娘们笑成一团。其中一人想起什么,对阿南说道:“讲到好看呢,刚刚过去那个男人长得是真好,一路骑马过来,所有的姐妹都招呼他,可惜他理都不理,真是气人。”
“气人是气人,可好看也是真好看呀。年少矜贵,鲜衣怒马,咱们在顺天府混了这么久,何曾见过这样的少年郎?”另一个黄衫姑娘挥扇笑道,“嗳,阿南,你可以跟去看看,保不准以后就没兴趣看其他人了。”
“有这么好看的人?”阿南剥着莲蓬好奇地问,“他去哪儿了?”
几个姑娘的手一齐往短松胡同一指:“喏,那边。”
一直静立在垂柳之后的朱聿恒,沉心静气听她们东拉西扯了这么久,才惊觉她们说的有可能就是自己。
眼看阿南拍拍裙子,站起身真的向他这边走来,他下意识地背转身,见身后就是一家酒肆,便闪身进内。
街边酒肆,里面一片吵吵嚷嚷,有人喝酒划拳,有人闹酒起哄,一股市井气息。
当垆的老板娘一看见朱聿恒的模样,立即就快走几步,赶在他前面拉开了一扇透漏祥云蝙蝠的屏风,殷勤笑道:“公子请雅间坐。喝什么酒?是一个人还是约了人会面?”
“最烈的酒。”他只给了她四个字。
老板娘快手快脚把酒送进去,刚掩上门,阿南就从门口进来了。
打眼一瞧,店内依然是坊间那群大叔阿伯们,阿南挑挑眉,这哪有什么格外出色的人物?
老板娘支颐靠在柜台上对着她笑:“阿南,你一大姑娘,怎么老往我们酒肆钻?”
“无聊嘛,除了你这边,我能上哪儿消磨去?”阿南指指柜台上的牌子,让老板娘给她来一盏木樨金橙子泡茶。她一双眼睛在店内扫了一圈,朝老板娘笑道:“其实是外间几位姐妹指引我来看景致的。”
“你们这群犯嫌的姑娘家。”老板娘给她一个白眼,利落地调好茶水,朝着屏风隔开的雅间努努嘴,脸上挂起了意味深长的笑。
阿南就这么端着茶杯,施施然向那雅间走了过去。
雅间外陈设着雕镂流云五蝠的木屏风,从空隙中可以看出里面坐了个穿玄色越罗直身的男人,但那脸却刚好被大片流云挡住了,一点模样都未曾泄露。
阿南有点遗憾地放低目光,就看见了他那双手。
木樨金橙的香气暗暗袭来,在这样嘈杂喧闹的酒肆中,阿南一瞬间有些许恍惚,移不开目光。
那双手被窗外透进来的阳光照得莹白生晕,十指修长得有些过分,修得极为干净的指甲泛着粉白的光泽,指骨瘦而不显,微凸的骨节显得这双手充满力度。
当他的手指伸展开,就拥有最为优美的弧线,从指尖到手背,显露出来的线条如塞北起伏连绵草原平阔,舒缓自如。当他的手指弯曲紧握,便如江南远山近水峰峦群聚,线条清峭。
而这双手屈伸张握时,又绝不拖泥带水,每一下动作都毫不迟疑,稳准快中带着一种充满自信的强硬力度。甚至因为太过决绝快速,使得他的动作显出一种迷幻的节奏感,让看见他的人便有一种想法,觉得这双手的主人,足以掌控世间所有一切大小事务、难易局面,永不落空。
就像在沼泽里看见一朵纯白莲花绽放,阿南就这么端着茶杯拿着莲蓬,在喧嚣的酒肆之中,透过屏风的空隙,驻足凝视着他的手,久久无法回神。
第7章 南方之南(4)
他其实是在拆解拼装一样东西。一根手掌长的镀银圆筒,装搭好后,前方是中空的管身,后方是略微隆起的药室,连接的把手上,缠绕着鹿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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