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点头,“嗯。”
“虽然我并不想他出事,但是路终究是要自己去走的,我希望你能明白这个道理。”语落,他抽出一只手覆盖在他的手背轻拍了几下。
他蓦地一惊,瞪大双眼问道,“你真的这么想?”
江屿风不置可否,一脚油门踩下,窗外旅馆的招牌嗖的一闪而过。持续了很长一段时间的畅通无阻后,车子在一家名为dayng的门店停下。
敞亮的光线透过玻璃似乎就已能将人迷了双眼。坐在车里往门店里望去,仿佛在白光灯下,数亿条晶线交错缠绕,释放着迷人奢华的光芒。
“下去吧,进去看看。”
简年的目光在眼前这家店几扇玻璃窗上停留了好久,他记得很清楚,生平第一次结婚,他收到的戒指是由江屿风的司机送过去的,当他打开那个小小的盒子,只觉得钻石很大,却一点也不漂亮,那些切面散出的光线落进眼里,全是冰冷的。
而现在,他的心早已被江屿风捂热。那一颗颗代表昂贵和永远的钻石看上去会不会变得不一样呢?
车门打开,在江屿风的搀扶下,两人踏了进去。
在柜台边走了一圈,简年一眼便看见了一颗独一无二的钻石。它有着粉色的光芒,在一片透白的光线中绽放着独特的光彩。
他的眼光在那枚设计简约别致的钻戒上停留了好久,门店的营业员都是些擅长察言观色的人,他在报纸上见过江屿风,立刻笑得迎上去,“先生眼光真好,这是枚粉钻戒指,本店这季只有这一枚。”
“粉钻?”简年挑了挑眉,目光又忍不住落在那枚特别的戒指上。
营业员的笑容很专业,“是的,温莎公爵舍弃江山只为佳人,在历史上留下一段浪漫动人的爱情。他将粉钻与白钻镶嵌于一起赠予心爱的夫人,象征彼此相守一生。从此奠定稀世粉钻在欧洲王室珠宝收藏中的重要地位,稀世粉钻从此被视为真挚爱情的完美象征。”
简年一惊,却说不出什么,只能感叹爱情有时候真的好伟大。
营业员见简年似乎对这枚戒指很有兴趣,继续道,“不仅如此,这款戒指的系列名叫心系不离,除了寓意很美之外,设计也非常简约,灵动的曲线悉心环绕粉白两钻,独特又不过分张扬。”
江屿风一直在一旁不动声色,当营业员介绍完,他特意审视了下简年的眼神,“喜欢吗?”
听完营业员的阐述后,他早已盯得入迷,对江屿风的问话充耳不闻,直勾勾地在那粉色的光芒里迷了双眼。
江屿风走近,连唤了好几声,“阿年,阿年。”
“啊?”他狠狠一颤,后知后觉地应了声。
江屿风走到他身后,宽阔的胸膛贴住他的后背,熟悉的男香味沾染上他的衣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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