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女孩子大晚上妆面还那么明晰,明显是刚画完出的门,再看头发的弧度,显然也是刚搭理的。再看看他自己,公司忙完,接上狗儿子就来了,衣服是最常规的黑色西装,领带没系,甚至连脸都没来得及洗。
他果然还是太自信了,下次一定得多上点心。
女生莞尔一笑,转头看向邵谦问道:“这位是?你朋友?”
邵谦漠然回道:“不是,这位先生来遛狗迷路了,我给他指了路,我们走吧。”
顾庭简呆在原地愣了几秒,脑海里闪过上百个念头,他觉得现在最快速的方法,就是把人塞车里带走绑回家,先胡作非为一顿再从长计议慢慢哄。
可可这犯法啊!
他顾庭简是守法好公民,干不来这种强迫人的事情。真是越活越没出息了,喜欢个人卑微成这样!
眼见着自家主人被晾在原地了,布丁凄惨地嗷呜了一声,然后撒丫子追了上去,咬住了邵谦的裤腿。
真是狗都比他有行动力啊!
顾庭简稍微振作了一下,扯了扯绳子,将布丁拽了回来,“走了傻狗!”
他这么大一个人了,跟个小姑娘较什么劲啊!想吃饭就吃去呗,他得大度,反正人迟早得是他的。
女孩偷偷转过身,看到顾庭简已经牵着狗往反方向离开了,松开邵谦的手臂,小声问道,“学长,你男朋友是不是吃醋生气了?”
“他走了?”
“好像,是的。学长,你要去追吗?”
邵谦恨铁不成钢地说道,“追什么?我们去吃饭。”
刚分开的时候,邵谦虽然一想起他就如鲠在喉,但心里满怀着不切实际的期待,期待着顾庭简能偶尔想起他,逢年过节发个消息关心几句,甚至也想过他们有没有可能重逢。
他时不时就去高中附近转转,隔三岔五跑去灯塔,就连顾庭简的大学门口,也去过好几次,结果却总是失望而归。
他们不是一个世界的人,所以怎么都遇不到的。
时间一长,当初的喜欢就变了质,成了一种混合着嫉妒、怨恨的强烈不满。
负面情感无处发泄,他只能在学业上励精图治,并默默为自己积累资源,以求证明自己不是一个能轻易被人抛弃的废物。
然而时过境迁,他还是没能放下顾庭简,甚至把他当成了一座自己必须逾越的山峰。不得到他的认可,仿佛一切的努力都是毫无作用的。
从大三开始,顾庭简回市的时间越来越多了,邵谦也终于在华亭门口再次见到了他。
但他不敢靠近,只是想得厉害了,就来门口远远望上一眼。
总有一天,他要堂堂正正地站在顾庭简的面前,告诉顾庭简,他不再需要他的保护了,他有能力和他并肩了。他要让顾庭简,为当初的决定后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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