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麦小麦没有再去找玛雅出去玩了,免得还没有愈合的伤口爆裂,而是继续拿阿比斯的书来看。
阿比斯则好像在做衣服。
等到暮色四合,普斯回来了。
他居然抱回来了一只毛茸茸的可爱小动物,看起来像狼崽。
这狼崽全身的毛都是通体的黑,只有在额发出有一抹很特殊的嫣红的颜色,就好像一束跳动的火焰,瞳眸是湛蓝色的,在滴溜溜地转,一点都不怯生的样子,就好像外面养的宠物狗。
阿比斯看见这只狼崽,一向淡然的脸,出现从来都没有过的惊讶,伸手把它从普斯的怀里抱了过来,很仔细的研究一阵说,“冥狼”
“爷爷,什么是冥狼?”
普斯疑惑的问。
“我们族里传说中可以通阴阳的狼,你是从哪里找到的?”
阿比斯伸手抚摸着那小冥狼问。
“在山崖里。我追一只野兔,结果掉了下去,就看见它了。”
普斯伸手擦了擦脸说。
麦小麦这才发现,他的脸上除了有不少泥污杂草,还有擦破的伤痕,身上也有被刮伤的痕迹。
心痛地蹲下身子,伸手帮他轻轻的擦去脸上的污垢,“疼吗?”
“有点痛。”
普斯的小眼神却很坚定,“不过,我没关系,又不是第一次这样子,只是皮外伤,有一次我摔得更厉害,骨头都断了好几根呢,但我都不哭。”
麦小麦更加心痛了,把他拥入怀里面。
这么小的孩子,在外面还要爷爷奶奶一家大小像小皇帝般侍候着。
普斯却这么坚强了。
阿比斯只是看了一眼普斯,就没有再多看。
仿佛那也是习以为常的事情,不像自己只是受点轻伤,他就紧张起来。
或许,他也想培养普斯成为一个坚强勇敢的男子汉吧。
阿比斯怀里的小冥狼忽然跳了出来,跳向麦小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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