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说,那可是三千多镑啊!这笔账你是怎么平的?这可不像是食品供应商,又或者服装商的账,还能挂账。也不可能会挂账——妓女的账和赌账是绝对不能拖延的,这些账务一旦不能应付,名声就全完蛋了。”
“哦,我想办法找朋友借了一部分,然后又找了我姐姐,请她帮帮忙…她给了我一个镀金的银镜子。我是说,除了镜面外,其他部分都是银子的。我敢打赌那是某个王宫里流出来的,再不然就是曾经某位国王情妇的爱物。而现在呢,只是交给一个高利贷商人抵账用的小玩意儿,全部价值就在于它能卖多少。”
“这个时候,你就知道有一个高利贷商人的姻亲,有多么有优势了吧?”认识他的人打趣了一句。显然,这是一个将家里有着优越姓氏的女儿嫁给新兴商人的贵族,一面看不起那些能大笔榨取钱财的中产阶级,一面又嫉妒他们的财富。
“哦,别提那个了…对了,福克斯先生,我见您特意将外套翻过来穿了,这是有什么特别的说法吗?”‘福克斯’先生就是欧文子爵认识的那个人,他穿了一件深棕色的绒面外套,但现在那迷人而闪耀的绒面看不到了,只能看到衣服的反面。
“这是赌场里新兴的做法,觉得这样能博得好运。其实就和用皮革保护衬衫领子,随身携带完整的壁虎皮是一个意思…我觉得这挺有用的,自从我这样做以来,一直是赢多输少的。”
这引来了其他人的侧目,大家露出了半信半疑的表情…这个时代的人本来就很‘迷信’,赌场上的就更迷信了。
大家的话题由‘迷信’发散,说的越来越多,不经意间就有人说到了‘婚姻’。呃,之所以说到这个,主要还是因为手上没钱了,想要通过婚姻大赚一笔——不只是新娘的嫁妆,结婚时父母总还有一笔‘安家费’吧?这一点是古今中外皆同的。
“你们或许不会相信,我的津贴少的可怜,每个礼拜才15镑!我的天呐!15镑够干什么?我有一个表亲,他每礼拜才5镑,说实话,我一直搞不明白他是怎么在美林堡活下来的。”
“我的父亲告诉我,如果我想要更多钱,就不能再浪荡下去了,得抓紧时间结婚。选一个有30000镑或50000镑的妻子,婚前财产协议至少要保证我能支配其中的一半,剩下一半产生的利息我也有权和妻子共享。”
“如果我能结婚,我父亲就愿意提前将一笔国债转到我的名下,那笔国债的收益可以达到每年1500镑。就等于是说,我的收入会翻倍,而且除此之位,还有妻子的那笔钱…”
“哦,我的朋友,可别做白日梦了!我倒是相信凭您的姓氏和家资,能找到一个十全十美的小姐。可一个嫁妆能有三五万的小姐,你当她成为您的妻子后不花钱么?以她们花钱的速度,她们的嫁妆产生的收益,能恰好弥补她们的开销,就算是你赚啦!”
“要我说,所谓能从女人的嫁妆上大赚一笔的,除了兜里没有几分钱的穷小子,就是想着要娶‘独生女’的那种人了。前者根本不在乎上流社会的体统,不用考虑妻子也得维持原本差不多的生活,只管占有那些嫁妆就是了。而后者呢,实在是财富的数目太大了。”
“比如说眼下就有个最好的机会,陛下新封的男爵,奥斯汀男爵——”
“哦,我知道他,那个花粉商…可丽洗脸皂、可丽洗发皂什么的,对吗?”
“没错,对极了!那位奥斯汀男爵靠着那些玩意儿发了大财!没人说得清楚他现在有多少财富!但大家预估,当他唯一的女儿奥斯汀小姐结婚时,他至少能出10万镑嫁妆,这还只是现金和有价证券之类的玩意儿。至于说不动产,还有珠宝什么的,都是不算的。”
“而且再过一二十年,还有继承巨额遗产的盼头呢!”
这件事欧文子爵也听说过几次了,便随口说:“唯一的问题是,奥斯汀小姐还是个美人,这让追求她的人太多了,事情有些难办。如果她是个丑姑娘,那即使她本身是个金娃娃,恐怕也会有一些见识短浅的家伙放弃追求她呢!”
“那样的话,竞争就会小多了。”
“是啊,目光短浅!对于一个立刻能带来一二十万嫁妆,未来还有远胜于这个数字的遗产的姑娘,美貌什么的根本不重要!她就是一个歪鼻子、大嘴巴、凹额头,还一脸痴呆相的可怕丑女,那也是最好的新娘!”
欧文子爵倒是没见过‘奥斯汀小姐’,也对致力将妻子的嫁妆搞到手没什么兴趣。这个时候加入话题,随口说上几句,更多是社交场上的惯例。就这样,半个晚上的消遣过去了,算一算账,他居然还赢了十来镑。
这个输赢不算什么,他们这一桌‘金斯顿’,赢的最多的是那位将外套翻过来穿的福克斯先生,大概有三四百镑呢!
他们这种赌的不大不小的牌桌,半个晚上能有这样大的‘收获’,就算是运气不错了。毕竟一个晚上输大几千上万镑,那也是极少见的,所以才能发生一次,事情就传遍美林堡的社交圈,弄得无人不知。
这下几个人都记住了反穿外套的事儿…谈不上多相信,只是想着万一、万一有用呢?就是因为这样,赌徒们的各种外人不能理解的‘传统’才会多起来呢!
快到凌晨一点时离场的欧文子爵去叫了同伴,他们中有人打算在罗素咖啡厅通宵了,但也有两人决定和欧文子爵一起离开,去威廉姆斯夫人家吃宵夜…不管怎么说,威廉姆斯夫人这位社交场上的红人,还是很有吸引力的。
威廉姆斯夫人在自己的小客厅招待了这群‘不速之客’,宵夜里果然有欧文子爵要的龙虾沙拉。除了这个之外,其他的菜色和酒水也挑不出毛病来——鲜菌烧野味、炸香鱼、鸡蛋乳脂、葡萄干布丁,还有果汁冰淇淋。
酒水是和菜色搭配的恰到好处的一种樱桃酒,不怎么出名,但口味一流。
宵夜并不复杂,一张小桌就摆下了。食物的量也不大,它们都用精美小巧的银盘端出来,相配的餐具要么是银的,要么就是镀金的。
也就是这样,才叫几个年轻人吃的胃口大开,吃完之后又像是恰到好处,又像是意犹未尽。
欧文子爵的同伴拼命恭维威廉姆斯夫人,威廉姆斯夫人则只是埋怨地看了一眼欧文子爵:“子爵说的太迟了!过了午餐的时间才传话说要和朋友一起拜访我…这个时间,能准备什么好菜?”
“蓓蓓向我抱怨说,她每天一早就要计划好一日之中所有的餐食!这样才能在菜市场买到最好的食材。也只有一清早的农产品市场才有最好的材料,其他时间的总是差了一些。先生们临时要来,她可端不出最好的菜肴。”
蓓蓓就是威廉姆斯夫人最器重的厨娘,对于威廉姆斯夫人这种经常在家里请客的社交场红人来说,厨师可是很重要的。
对于威廉姆斯夫人隐晦地表示自家伙食不好,没有一个人当真!大家又跟着吹捧了一番今天的宵夜,另外就是与威廉姆斯夫人说说笑笑了。
直到告辞离开,欧文子爵的一个同伴都忍不住感慨:“我从未搞明白这些夫人小姐,特别是这些当红的夫人,她们几乎每天都要参与社交,少有凌晨三点前睡下的时候。然后第二天一早,又要9点钟前起床,还得精神抖擞,从来不露出疲态,这是怎么做到的呢?”
比如说今天的威廉姆斯夫人,她迎接欧文子爵等人的时候,并未穿着普通的家常裙子,而是穿着一身东方式袍子。这是如今上流社会颇为流行的‘东方睡袍’,是快要睡下,或者刚刚起床,还没有吃早饭的那段时间穿的衣服。
斜斜地系着腰带的长袍,面料是丝滑闪耀的绸缎,剪裁宽松,让人一看便觉得懒散随性。女人穿上,有一种不同于日常的美,另外还带了一点儿异域风情。
和‘东方睡袍’相配的是,威廉姆斯夫人放下了梳成发髻的长发。灯光下闪闪发亮的深栗色卷发就那样披着,一条绿色的头巾松松地系在头上脸上似乎是脂粉未施的样子,让人觉得可亲可爱的同时,显得十分妩媚。
看起来是普普通通准备要睡觉,但又不得不招待来客的女主人。但对女人足够熟悉的花花公子们哪能不知道,能不动声色地展示自己的美丽,显得那样自然、不刻意,这本身就是最大的刻意了!
在累了一整天后,即将睡下的时候,还能有这样的精力,这样神采奕奕,这些永远拈花惹草没个停歇的花花公子也要甘拜下风了。
“女人有女人的办法,我的朋友,我劝你永远不要去打听。根据我的经验,若你能将一个女人的全部秘密知晓,那离你对她失去兴趣,索然无味也不远了…而且么,女人确实很多时候比男人更有忍耐力,不是么?”欧文子爵意兴阑珊地站在路口,即将登上马车,要同自己的伙伴们分手告别了。
“您在开玩笑吗?女人比男人更有忍耐力?就我所见,娇弱的女士们往往遇到一点儿事就要头痛,甚至受惊晕倒…哦,要说她们的忍耐力,大概也就比金丝雀好了那么一些。”
“如果您是这样想的,那我倒也没什么可说的…您完全受平日所见的‘表面’影响啦!就是这些动不动就要‘晕倒’的娇弱女士,她们在最难熬的关头,比男人更有忍耐力。譬如那些死了丈夫,独自照顾孩子的女人……”
“总之,‘被剩下’的女人往往比‘被剩下’的男人更具忍耐力,更有耐性。”
“现在就连医学也支持这个说法了,根据医生们的统计,同样患有阑尾炎的患者,同等严重的情况下,男人往往已经受不了了,女人却还能忍痛……”
并没有打算真的一两句话说服同伴的欧文说到这里,无声地笑了笑。他暂停了话语,坐上马车,透过车窗朝朋友们挥挥手作别。
回到住处的欧文子爵几乎是沾枕头就睡,他就是这样的人,心胸宽大,不挂记什么事儿。每次今天的烦恼绝对不会留到第二天,所以躺下就能睡着!一些绅士淑女抱怨的失眠什么的,在他就像是天方夜谭里的故事,听得多,却从没有亲身体验过。
不过这一觉他并没有睡的很舒服,他做了一个有些灰暗的梦。具体是什么,当他被叫醒时,已经不记得了,只记得梦里到处是大雾,什么都看不清,有什么东西在追着他跑,于是他也就跑了起来……
“啊…怎么回事儿,为什么叫醒我?我不是说了吗,今天中午前不用叫醒我吗?”欧文头昏脑胀地爬起来,脸色和语气不算太好。他今天没有具体的行程安排,只有威廉姆斯夫人昨天叮嘱他,让他今天下午陪她去画廊看画展。
贴身男仆连忙解释:“欧文少爷!是纽兰公爵!纽兰公爵来了…虽然他只是在楼下等着,但……”贴身男仆显然清楚自家主人和纽兰公爵的关系,自己如果不上楼来叫醒主人,才是真正的失职呢!
听到‘纽兰公爵’,欧文一下就清醒过来了。虽然还是有些脑袋发胀,但已经好多了。快速穿上衣服,甚至来不及洗漱,顺手梳了几下头发,他就大步往外走。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