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操。”江驰禹烦躁地抓了把头发,瞅了眼奥特曼,一只戴着大金链子穿着花衬衫涂着指甲油的边牧,“谁关心它叫什么,丢出去。”
众所周知,江驰禹讨厌一切毛茸茸的动物和没有脑子的人。
“它很聪明的。”余立果冷眼回看过去,“你不让它住这里,那我也不住这里。”
这还耍上脾气了?
江驰禹气笑了,瞅着余立果头上的绿帽子更是碍眼,“你威胁我呢余立果,你觉得吓得到我?”
余立果认真地瞅了瞅江驰禹的脸色,随后拉着奥特曼,拖着行李箱就往外走,一丝留恋都没有。
“妈的!”江驰禹无语地甩了把头发,上前挡住余立果的去路,“得得得,让你养,但是你俩住一楼,别让它踏上楼梯半步,能做到?”
“热烈的马,憨丝儿。”余立果嘀嘀咕咕地说了一句。
“你自言自语什么呢。”江驰禹没听清,“我说的你听到了没?”
余立果于是扬起灿烂的笑容,“听到啦。”
就这样,余立果和奥特曼在江驰禹的别墅住了下来。
江驰禹被自己老爸放了婚假,半个月不用上班。
奥特曼是只会看人眼色的狗,知道江驰禹不喜欢自己,平常碰见了,它就乖乖窝在余立果身旁,等江驰禹走过,才对着他的背影翻个狗狗白眼。
本来江义给江驰禹放这个婚假,是为了让新婚两口子有充分的时间颠鸾倒凤的,可惜他是大错特错。
江驰禹家里定时来做饭和打扫卫生的阿姨,都是做完自己工作就离开,他不喜欢夜晚家里还有别人在。
白天江驰禹睡大觉,晚上江驰禹出门去潇洒,空旷的大别墅里,只有余立果和奥特曼在一楼安分生活。
搬过来快一个星期了,余立果只和江驰禹一起吃过一顿午饭,就再没见过。
这天下午,夕阳甚好,余立果给奥特曼换上新衣服,给它额头上夹了个金光闪闪的蝴蝶夹子。
奥特曼高兴极了,嘴里呜呜叫着,原地转圈圈,涂着指甲油的爪子啪嗒啪嗒在地上踩个不停。
它喜欢所有亮晶晶的东西。
“要出门?”
余立果摸摸奥特曼的狗头,正要起身,听见有人说话,转过头看向楼梯。
许久未见的江驰禹穿着件暗红色丝绒质地的衬衫,领口敞开两个扣子露出锁骨,戴着条复古银色项链,许是心情不错,随意抓了个头发,露出光洁的额头。
此刻他一只手随意搭在楼梯扶手上,看向客厅的一人一狗,可能是还是觉得辣眼睛,忍不住吐槽:“不是,你的狗难道不是条公狗?你为什么还要给他涂指甲油。”
余立果收回放在江驰禹身上的视线,转而看了看奥特曼的彩色爪子,像是在吐槽江驰禹没见过世面,“这年头男人和男人都能结婚了,小狗涂个指甲油又怎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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