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她杀桃花的能力也随着年纪渐渐高涨。
初三那年的一个周末,她和一一在五一路逛街,身后不到十米,跟着四个便衣保镖。当两人大包小包从宁氏百货出来时,撞见了南城风头正劲的顾家的大公子顾弘。
顾家因为老佬顾钦调驻南城,老三顾广森强势并购了实业巨鳄蓝海实业,短时间之内,就在南城声名鹊起,堪称强势的存在。
“星星,这么巧啊?有空吗?我请你和你朋友吃个晚餐。”顾弘长得十分清秀干净,再加之顾家的那道光环,走到哪儿都是亮眼的存在,对他示好的女生更是多得数不胜数。
但他就喜欢像丁晚星这样,要家世有家世,笑起来甜过初恋,肤白貌美大长腿的混血少女。
平日里她被保护得滴水不露,想接近她比登天还难。
即使见着了,被那几个护妹狂魔知道了他主动招惹小姑娘,免不了的麻烦。
但意外撞见就不同了。
星星一眼就认出了来人,也知道他那些个优越感打哪儿来的,但这些都和她没关系。
顾家再累积半个世纪,看有没有资格站在她面前摆谱。
“顾弘,我看着像需要人请吃饭的人?是没钱,还是闲得慌?”
一旁的一一听到这话,嘴角忍不住抽了抽,但她没有说话,称职的做着一个道具。但站在晚星对面的顾弘显然没有这种心理素质和定力,眸光抑不住的沉了几分。
晚星看到了,嘴角微扬,勾勒出一抹莫名的笑痕。
老干部再次上身:“你知道你这么拦住女孩子,大喇喇的说要请她吃饭,叫什么?”
“叫中二!当自己是什么?书里头的千亿霸总?”
小姑娘没有爱说教的毛病,但偶尔一次就能让人终生难忘。
“就算你是,我也不是书里头任人揉圆搓扁的小白花。就劳烦您另外找个人发散霸总魅力吧。”
“再见!”
小姑娘怼起人来,火力强悍,半点没想着给人留面子。
顾弘初初时自尊心受不了,但碍于对方是个小姑娘,又是他不敢开罪的人儿,只能当众受着。
可是到了后边儿,他竟释怀了,还觉得这姑娘直率有深度。
所以,小姑娘走时,他当着不断进出宁氏百货的客人,朝着她的背影大喊,
“丁晚星,我喜欢你,我不会放弃的。”
感受到周遭各异的目光,晚星不耐的皱起眉头。
她顿住脚步,转身,眸光含笑的看向顾弘:
“你喜欢值几个钱?喜欢,就能给我添堵了?”
“我跟你说,我一点都不喜欢你。再我看来,顾明澄比你好上千百倍。如果今天是他,我可能会考虑跟他吃个饭。”
顾明澄,她没见过。
但她听爸爸和姑父提过他的名字,他们说,顾明澄是个可怜的孩子,父亲做卧底死在了云缅边境。母亲因为没有扛住爱人的死,败给了抑郁。
顾家满门荣耀,悲伤他扛了大半。
他们还说,顾老爷子准备将顾明澄送往部队历练。这种历练意味着什么,顾家很清楚,外人也很清楚。
看过小杰哥哥一身军装正义凛然的模样,晚星对部队、军人心存敬仰和向往。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