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鬼烟”这种东西是很可怕的,可以将人体的内脏完全融化,变成一张人皮。当两人赶到案发地点,却发现案件已经被地方警察结案,同时当时负责此次案件的刑警队队长吴少卿已经被收押,并且供认,此次案件是他主谋,并唆使周俊行凶,但周俊不从,最终改由他下手,案发后将周俊灭口。
詹天涯和曾达很震惊,没有想到这件案子发生不过几天就草草结案,并且还被地方警察列为了机密。两人觉得很矛盾的是,为什么负责调查这件案子的刑警队长,会是这件事的主谋?于是两人决定连夜提审吴少卿,却没有想到地方警察完全不配合,当夜就将吴少卿从拘留所转移到了看守所,并拒绝与詹天涯、曾达合作,声称吴少卿是警界的败类,将会严惩,绝不姑息。
无奈,詹天涯和曾达只得采取了极端的手段,向上级施压,因为地方警察连案件的基本资料都不交给他们,也不告诉他们被灭口的周俊尸体在何处?又是如何被灭口的?上级单位向当地省厅发文,要求配合,但省厅的传真件到了当地公安局局长的手中,他竟然还是拒不执行。
詹天涯和曾达意识到这件事没有那么简单,于是开始着手自己调查,曾达利用自己曾经在警界的关系,从各个渠道得到了几个相当震惊的消息:1、被“鬼烟”杀死的两名死者,只是邻居关系,鬼烟燃烧的地点在男性死者张增家中,而女性死者齐莹莹则是因为提前下班回家,被流进自己家中的“鬼烟”杀死,属于间接性伤害;2、被灭口的从犯周俊与死者张增有过节,原因在于死者张增就任某局副局长时,曾传出他强奸了当时身为办公室文员的周俊的女儿周怡,导致周怡跳楼自杀,自杀的地点就在该局办公大楼。案发后,张增一开始坚称此事与自己无关,后又改口自己与周怡有私情,是周怡主动勾引自己,希望张增帮忙拿到事业单位正规编制,但张增没有同意,导致周怡站在办公室窗口以自杀为要挟,结果不小心脚滑跌落摔死。案件调查的结果,被当地公安机关定性为“意外”,虽然解除了张增的职务,开除其党籍,但并未认定其在案件中应负有刑事责任。周怡父亲周俊数次以张增强奸周怡,导致周怡自杀为理由,向当地法院起诉,但都被案件无疑点且己结案为理由驳回;3、周怡案中,专案组组长也是负责“鬼烟”案的吴少卿,但吴少卿却在案件快结束前,自愿退出专案组,并申请了二十五天的公休假,退出专案组的理由不明。4、有目击者证明,周怡案之后,吴少卿曾多次与周俊在公开场合会面,这也是认定两人合谋的主要证据之一。
得到了那几条消息后,有丰富办案经验的詹天涯和曾达,得出一个很容易就能推断出来的结论——吴少卿在调查周怡案中,的确发现了疑点,但未被上级采纳,因同情周俊,故而退出专案组,但在那之后为什么会供认自己是主谋,又为什么要杀周俊灭口,却不得而知。
那时候的詹天涯还很年轻,嫉恶如仇的性格比起今天的曾达来说,有过之而无不及。他思考了一会儿,立即提笔给上级写了份报告,在报告中将“鬼烟”的危害夸张了数百倍,同时指出要得到“鬼烟”的来历,必须要从已经被抓进看守所的吴少卿下手,否则线索就完全断了。詹天涯的报告迫使古科学部上级要求严查此事,并下发了一纸两人可以在当地便宜行事的红头字文件。拿到文件后的两人,并没有如以前一样去找当地的公检法机关,而是直接去了当地武装警察部队,带了整整一个连队的士兵将吴少卿从看守所中“救”了出来,并在当地武装警察部队中设了“审讯室”,以免有“意外”发生。
武警虽然在某种意义上属于警察序列,但实际上是担负国家赋予的国家内部安全保卫任务的部队,受国务院和中央军委的双重领导,只有配合当地警方工作的义务,却不受当地警方的管制,况且全国上下,无论是看守所、还是监狱,主要武装力量还是由武警构成。当他们顺利地将吴少卿带离看守所之后,当地公检法乱成一团,但又完全不敢做出任何过激的行为,因为冲击军事管制区无疑是找死。
可接下来的事情,根本没有想象中那么顺利,吴少卿依然一口咬死自己就是主谋,还说自己将周俊杀死后分尸,至于分尸后丢在什么地方了,他竟然说了五十八个地点。还详细写出了五十八个地点的名字,甚至连尸块放置的时间都写得清清楚楚。这些行为无疑说明了一点,吴少卿早就计划好了一切。为了证明吴少卿所说的是实话,詹天涯留下曾达看着他,自己拿着吴少卿所写的五十八个地点去寻找,结果发现真的有尸块,五十八个地点都有,而这一切吴少卿一开始根本就没有供认,为什么要等到他们去了之后吴少卿才供认这一点呢?
“我知道,这个案子总有一天会由你们这样的人来调查,我在想,如果周怡案也有你们这样跳出体制外的单位来管制,今天的一切便不会发生了。”这是吴少卿的回答。吴少卿的回答让詹天涯和曾达恍然大悟,原来吴少卿等的就是这个案子惊动上面的那一天,毕竟古科学部的存在仅仅只是警界和军方的传言,并没有被人证实过,而吴少卿之所以这样做,无非就是赌了一把,赌上自己和周俊的命,让这种特殊部门介入,将背后的隐情给彻底调查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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