侍应毕恭毕敬地将陈诺兰带到临窗的位置,又贴心地送来了菜单、小食,还有一本崭新的能够闻到淡淡油墨味道的书,书名是《最好的年华》。
陈诺兰有点诧异地问:“怎么还有一本书?”
“这是路先生提前为您准备的礼物,小店除了提供餐饮服务,也乐意跟大家分享优秀的书籍。”侍应颇有些自豪地答道。
“谢谢了。”陈诺兰微微一笑,正好,她今天来得比较早,可以看书打发一下时间。
路天峰和陈诺兰约定的时间是晚上七点。往常,陈诺兰从来不会迟到,但也不会提早太多抵达约会地点,因为她需要保证路天峰成为首先到场的那个人。一方面不会让对方有“我居然比女生迟”的心理压力,另外一方面准时抵达也会让他感觉受到尊重。
然而今天,陈诺兰实在按捺不住自己焦急的心情,足足提前了半小时抵达。因为她整天都心不在焉,不停地想着路天峰今晚要向自己坦白的秘密到底是什么。她还能不能留在风腾基因,继续做自己喜欢的工作?路天峰是不是要复职当刑警了?如果他能回去做刑警,自己为什么不能做研究员?
陈诺兰满脑子都是这些事情,坐在图书馆里头也看不进去书,干脆中午时分就离开了图书馆,去外面买了几件新衣服,然后做了个头发,再回家梳妆打扮一番,以焕然一新的面貌赴约。
陈诺兰百无聊赖地随手翻开书本,扉页上印着的几句话触动了她心灵的柔软之处——
我曾经以为自己很幸运,
能够在最好的年华遇见你。
如今回首往事,
才发现是你让时光,
变成了我们最好的年华。
“路天峰你这个直男,就喜欢玩这种酸溜溜的土味浪漫。”陈诺兰小声地吐槽着,嘴角却不由自主地微微翘起。
这时候,陈诺兰的手机收到一条信息,低头一看,是路天峰发来的。
“抱歉,有点事情耽搁了,可能稍晚一点到。”
陈诺兰正准备打字回复,身后突然传来一声巨响,令耳膜隐隐作痛。
陈诺兰对这种声音并不陌生,这是枪声。
两年前的这一天,陈诺兰与路天峰正是在枪声中相遇相识的。
餐厅里顿时变得混乱起来,尖叫声、呼救声此起彼伏。很快,第二声枪声响起。
“砰!”
一个粗声粗气、戴着猪头面具的男人站在餐厅正中央,拿着枪,大喊着:“全部给我安静下来,坐在原位,放下手机!”
猪头面具的身边,还有四个戴着狗头面具的人,每个人的手里都拿着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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