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电之人是江依燕,马广信有些意外。
江依燕问马广信明晚有时间没,想请他吃个饭。
马广信没有撒谎的习惯,便说自己身在外地,明天下午才往齐州返。
人家当天回,旅途劳累,显然不适合出来赴约。所以江依燕改口问后天可不可以。
“等明天再说吧。”
闻言,江依燕似乎没有任何迟疑,语中带笑,不紧不慢地应声道:“好的,马老师,等后天我再打电话给您。那就不打扰您了,再见。”
江依燕绕过老狼直接约饭局,无非就是为歌的事。
歌的事不急,办小说网站才是要事。跟李桐碰头后看看有没有时间应对饭局才行,另外还有彩票领奖、领身份证这些越早办越好的事等着办呢。
另外,马广信寻思等回去后见老狼一面,探探老狼知不知道江依燕约自己吃饭这事。
老狼知情的话最好,马广信就无需有任何顾虑了。倘若他不知晓,到时马广信就得掂量掂量了。
第二天胖大娘他们来超市后,马广信说自己要回齐州几天,超市就交给胖大娘了。
闻言,胖大娘自然是高兴的,因为马广信一走,她就有挣钱的机会。
马广信走得时间越长,她就挣得越多。
一天一百块的收入还是很可观的,而且收银这活一点儿都不累。
所以胖大娘心里直盼着马广信能在省城多待些时日。
马广信从一开始就没觉得一天一百块有些多,因为他看问题的角度与胖大娘有所差别。
首先马广信是从未来穿越来的,十几年后的工资水平明显高于2004年。马广信习惯了普遍四五千月薪的环境。
再者,一天付一百块,社保什么的都不用管,这么看还是划算的。
别管怎样,胖大娘觉得挺多,马广信认为可以接受,这就够了。
这就跟买卖一样,卖家觉得卖得不亏,买家觉得买赚了。两厢情愿,最为和谐。
上午十一点多的时候,李桐和沈艳珺到了。
路上用了两个半小时,来得还挺快。
沈艳珺的那辆锃亮的红色宝马在村里格外招眼,何况还有两个年轻美女。
胖大娘他们正准备各回各家,但看到李桐姐妹二人来后,都好奇地留下来想看看热闹。
“阿姨,还记得我吗?”李桐笑问胖大娘。
胖大娘认真地打量了番李桐,努力回想……
见胖大娘一脸茫然,李桐笑着提醒道:“我上次来过。”
“上回是你?”
李桐笑着点点头。
胖大娘又来回看了看,才敢对上号,感叹道:“跟上回比怎么完全变样了?”
上次李桐从村里回齐州后,签约音乐公司出唱片,显然要包装,造型自然也跟着变。
不同的风格、妆容,判若两人不足为奇!
“她是上回的那闺女?”胖大娘指着沈艳珺问李桐。
见胖大娘指自己,沈艳珺皱了皱眉,有些反感,但没有过多表现。
拿手指人不礼貌,但胖大娘这种村里的妇女根本没有这点意识,在她们看来,这再正常不过,并没有恶意什么的。
李桐笑了笑,说:“阿姨,这闺女是头次来,不是上回那个。”
“哦。我就说嘛,怎么能一点都不像呢。”胖大娘盯着沈艳珺多看了几眼。
其实不光是胖大娘,新芝大娘他们也都看沈艳珺看得多,原因除了李桐来过一次,主要是因为沈艳珺的妆比李桐重不少。
2004年村里几乎见不着涂脂抹粉描眉画眼的人,像沈艳珺这种精致化妆的城里女子自然很惹眼。
被直勾勾地盯着看,沈艳珺浑身起鸡皮疙瘩,脸上满是不悦。
见状,马广信把胖大娘他们都支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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