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棣想让人监视自己。
那不能让他得逞。
朱棣一想也是,倒是没去纠正黄昏那句“同命鸳鸯”,毕竟符合情境,他这天子管得再宽,也管不了百姓的爱情。
沉吟半晌,道:“你找谁去护卫?”
黄昏道:“两个人,一个是陛下的人,他在暗,一个是许吟,在明。”
朱棣:“许吟是谁?”
黄昏解释道:“徐府一名护院,对锦姐姐极为重臣,且已被微臣拉拢,有他在,微臣的生命安全才有绝对的保障。”
朱棣点头,“准了,朕等下让三保去徐府宣密旨,并带去你钦差的一应物事,你办完事后去徐府,即日出城,沿途不可逗留!”
忽然想起一事,道:“再给你半个时辰,去诏狱看看你叔父罢。”
黄昏想骂娘。
朱棣这是用黄观来威胁自己。
不好意思。
不接受威胁!
第116章 天子赐匾
钦差已定,无可更改。
黄昏忽然想起一事,恬不知耻的说,“陛下啊,臣有一事相求。”
朱棣嗯,“何事?”
“陛下尚在北平之时,臣在应天就听闻陛下文韬武略,不仅沙场驰骋有无双之姿,就是挥毫泼墨,亦不输曾经的大学者宋濂,更写得一手好字,直追王右军——”
朱棣挥手,“打住!”
你这马屁拍得一点也不专业,我老朱有自知之明,打仗方面,老子确实自认当世不作第二人之想,但书法这事直追王右军?
喝了几两酒,敢这么膨胀?
道:“说人话。”
黄昏讪讪的笑道:“微臣的商号即将开业大吉,还请陛下帮忙题个牌匾,臣将之装裱悬挂,世代供奉,也能借陛下之皇气昭昭而生意兴隆。”
这东西不要白不要。
要知道朱棣的字写得再差,那也是朱棣的字啊,流传给后代,怕是不比十全大补丸老人的书法墨迹差,甚至可能更值钱。
朱棣没好气的让狗儿磨墨,铺开宣纸,说:“写什么。”
要让马儿跑,得给马儿吃草。
朱棣知道这个道理。
况且……他是真的欣赏黄昏,虽然知道黄昏的小心思,但还是没法拒绝,写几个字而已,他又没损失,况且我老朱的字虽然比不得王右军,但也不差好吧。
黄昏笑眯眯的上前:“请陛下写‘时代商行’四字。”
朱棣挥毫泼墨。
在落款之时犹豫了许久,还就写了真名朱棣,然后拿出私印,往上一戳,一副价值连城的墨宝诞生——这个价值不是艺术价值。
黄昏大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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