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竟没有哪个顶级玩家进个副本还被里面的n迷住,想要把他带走的。
沈听白一顿,悄悄把容斥划走。
鸦透顶着沈听白的视线心里直打鼓,将手里的银色十字架重新放回他的手中。
好半晌,沈听白才将银色十字架收了回去,淡声道:“勉强合格。”
他这一声发话之后,孙景才松了口气,“我就说嘛,路尔怎么可能是血族呢,他的气质就跟我之前杀过的血族不太一样。”
之前杀的血族虽然很强,但一个个感觉像纵欲过度一样,浑身上下都透着他们不喜欢的味道。
但少年不一样,香香的,长得还好看,跟那群血族完全不一样。
说完孙景就想去搭沈听白的肩,被他一个眼神又吓了回来。
“那是因为你没看见过纯血吧?纯血可跟混血不一样。”前面的血猎嬉皮笑脸道,“沈队你也不安慰一下人家,好歹我们两个阵营还算盟友呢,你一直逼人家都把他整得害怕了,你可以安慰一下他嘛。”
沈听白:“你挺闲。”
前面的血猎:“什么?我没听清。”
沈听白将眼睛闭上,闭目养神,抽空回了一句,“弱肉强食,适者生存,弱者不需要安慰。”
这不管到那里都适用。
鸦透脸鼓了起来,将自己往车子里面坐了坐,不想跟这个沈听白靠得太近。
也是因为他这个动作,没有人察觉到他隐在斗篷下微微颤抖的手。
……
他们已经驶进了人类的领地,所以不需要那么着急赶路了。
人类领地的外城路希法尔之前带自己来过,鸦透扒在车窗外看着路边倒退的风景。
探头探脑的,结合他的身份看,像是扒在那里看风景的小狼。如果是那种年龄不大的幼狼,把窗户打开,可能毛都要被吹地飞起来。
血猎即使有了可以杀死血族的能力,但终归是人类,跟那群老不死的血族不一样,他们是需要进食的。
车子行驶到一半就停在了一家他们经常来的饭馆里。
不大,但生活气息很浓,老板娘一看是他们之后就自觉开始做那几样他们喜欢吃的菜。
在孙景这里,鸦透的形象已经固定成了被爹妈抛弃从小跟着奶奶长大、营养不良的小狼,好不容易长大了点点还被好色的凯德文抓去。
这么一想就可怜,他连忙呵退了那些对鸦透颇有兴趣的同伴。
现在已经是中午,天气炎热,孙景都已经脱下了外面的白袍,只穿了一件短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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