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也不是贬低自己,抬高沈良时,而是事实的确如此。”顾荆之闭上眼睛,有些沉重地说道,“沈良时是宁都沈家唯一的后人。他们家老爷子,曾官至陆军总司令的位置,年轻时更是立下过赫赫战功,那功勋章,一件军装都戴不下,人们都说他是个连阎王爷见了都要鞠躬敬礼的人物。可就是这样的大人物,却没能留下自己的儿女——沈老爷子一共四个儿子,三个都为国捐了躯,连个骨血都没能留下。最小的儿子因为身体差,达不到从军的标准,这才活了下来,后来,他选择了创业从商。沈良时是他唯一的儿子,妥妥的红三代。他的父亲因为身体弱,早早故去了,沈老爷子到底是怕老年孤独,没有让唯一孙子也去参军,而是让他继承了父亲事业,将公司做大做强——他出身极高,又有本事,多的是人前赴后继,就是轮,也轮不到我身上。”
萧良节说:“我不知道……我只觉得,荆哥很好,而我不够好。”
“这些东西,你上网一搜就能搜出一大堆!”顾荆之终于站了起来,抬起手想打萧良节一巴掌,但最后也没下得去手,“沈良时生在浑水一样的沈家,经历过许许多多的阴谋诡计,你所看到的温柔、善良,这些东西不过是他在人前戴上的面具!云容是他的命啊,平时见她掉一根头发都心疼,你却敢推她……幸好你下手没那么重,幸好云容说没关系,不然的话,沈良时捏死你,就像捏死一只蚂蚁一样轻松!”
萧良节偏偏撞在了枪口上,触及到了沈良时的逆鳞……真的就像他说的,如果云容非要追究,今天谁也别想活着走出这个屋子。
顾荆之坐到沙发上,缓缓说道:“我给你说个故事吧。”
萧良节看向他,安静地等着他往下说。
“我第一次见到沈良时才19岁,那时我还在上大学。学校不是什么有名的好学校,如果不是本地人,甚至都不知道还有这么个学校。”顾荆之说,“那年暑假,我想找个公司实习,一方面锻炼工作能力,一方面也能在毕业前把工作的事敲定。但我找了很多家公司,最后都被拒绝了。就在我想要不要先找个餐厅什么的挣点钱的时候,我碰见沈良时来看房子。交谈中,他得知我在找工作,便向我推荐了现在的公司。在工作上,他教会了我很多,我如今开发软件的能力一半是在学校学的,另一半,是他手把手教的。同时,他也给了我很大的帮助,我爸当初因为酗酒导致了脑溢血,医药费也是他给的,我感激不尽。为了报答他,我把老房子抵押给他,同时暗下决心,一定要将项目做好,这样,才无愧他的知遇之恩。
“你曾问我是不是喜欢他,我当时说没有。这不准确,真相应该是,我曾倾慕过他,但后来……不行了。”
萧良节愣了一下,拳头一下子捏紧了。
顾荆之没理他,继续往下说:“他这个人,长相,家世,性格,能力,无一不是最拔尖的。像他这样的人,被多少人喜欢都不过分。可是……也要能入他的眼才行。”
“除了云容,他眼里容不下任何人。”顾荆之站了起来,和萧良节对视着,萧良节被他的眼神吓到了,下意识后退了一步,“我当年初见沈良时,被他惊艳的外表和温柔的气质所蒙骗,认为他是一个好人。人有爱美之心,那一刻,我也对沈良时生出过几分爱慕。可是,这几分小小的爱慕没能来得及发展成具象的爱意……他看过房之后,爽快地签了合同。我跟着他下楼,在小区外面,撞见有个人偷偷摸走了他的钱包。你猜沈良时做了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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