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就是在那条河边认识她的,她是剧场前老板的女儿,那个剧本里的故事你记得吧,王子捡到了姑娘的水晶鞋。”
“当然。”季随应道。
“其实真正捡到鞋子的,是个其貌不扬的穷酸小伙儿,那位受尽欺负的‘灰姑娘’,本来是小伙怎么也高攀不起的富家小姐。”罗切说到这,季随已经明白了。
原本以为罗切只是个一心幻想能成为王子的魔怔人,却没想到他竟是一位重要主人公。
那天镇上举办集会,非常热闹,大小姐偷偷溜出门,被人群挤掉了一只鞋子。鞋子当然不是水晶做的,而是松鼠皮,但仍能换一笔钱,对于生活困难的少年来说,它可以顶好几天的饱餐。
然而捡到鞋的少年却忘记了它的价值,他的脑海里浮现出的,是少女驻足在他面前投下硬币时温柔的笑容。
以乞讨卖艺为生的少年,平时见到的都是一些傲慢面孔,第一次有“上流人士”用好奇却不带偏见的目光打量他。那目光让他有些难堪,第一次痛恨起了自己的卑微。
少年悄悄把鞋子藏在了家里,之后他偶然知道大小姐的身份,凭借一把好嗓子,将自己卖进了剧场。
少年的见识逐渐丰富起来,才知道大小姐家里其实算不上名门望族,而且当时剧场老板病入膏肓,剧场也快要倒闭了。少年感觉很遗憾,一旦剧场倒闭,不仅他要被赶出去,可能也再也没有见到那个女孩的机会。
不久后,艾尔莎父亲过世,剧场被他的几个旧友买下,往日的大小姐为了生计,在沙琳女士的允许下进入了剧场,成为一位打杂工。
“打杂工,不是演员吗?”季随奇怪道。虽然只有一面,但那少女的样貌绝对够得上主演的水平。
罗切摇了摇头:“沙琳不会让她有出人头地的机会的,毕竟,这个剧场本来是艾尔莎父亲留给她的遗产,却被他们用不光鲜的手段夺走了。”
“你怎么知道?”
“艾尔莎告诉我的。”罗切说,“她知道谁是她的仇人,但是她没有选择,只能留在剧场。许多人落井下石,故意去欺负她,她在剧场过得很难。”
“那么你应该就有机会了。”季随淡淡道。
“是的,我把她的鞋子还给了她,顺理成章地与她交了朋友。后来,我向她表白,她答应了,我很高兴,开始更加努力地工作,但是沙琳女士知道了这件事。”
“她拆散了你们?”
“当然没有,她很乐意看到艾尔莎跟我在一起,曾经的大小姐如果嫁给了一个穷小子,就再也翻不了身了不是吗。”罗切冷嘲道,“可后来艾尔莎遇到了她的王子,那其实是一位来剧院看戏的贵族,据说有王室血统,从偶然见到艾尔莎的一面起,贵族就频繁出入剧院纠缠她。”
“我本来以为,那只是贵族的一厢情愿,但艾尔莎却越来越不愿意理我了,甚至会躲着我。有一天,我亲眼看到她上了那个贵族的马车。”
罗切抱住自己的头,痛苦地大声宣泄:“如果我也是贵族,如果我也是王子,就不会发生这种事,她会永远注视我。而不是像现在,我连把她抢回来的勇气都没有。”
“那她是怎么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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