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情就是这么令人昏头。
很久以前,迪菲恩斯和一只小狗住在同一个狗窝里。
那只小狗是个很不错的室友,听话、乖巧、懂事、从不乱跑,后来某天,一只漂亮的母狗路过,仅仅是路过而已,那只听话、乖巧、懂事、从不乱跑的小狗就疯狂奔出家门,再也没回来。
——人和狗的区别并不大。
——所以我的行为也没那么不可理解。
——只能算是……
——听从自己内心的声音。
从小沦为奴隶,迪菲恩斯没能接受太多的正统教育。
但他自学成才、自得其乐,还很擅长从身边各式各样的事物中发掘一些知识点儿,然后为自己偶尔的乱来行为找到合适的借口,一如此刻。
这时,一声突然提高了音量的叫喊,打断了迪菲恩斯的胡思乱想。
原来是旁边一个卖鞋的小贩唾沫横飞地同一个士兵推销自己制作的鞋子多么、多么得好穿,以及多么、多么得结实。
结果,被拽住的士兵可能说了几句质疑的话,立刻惹恼了那个小贩。
两人你拉着我、我推搡着你、互相争吵,因为声音太大的缘故,惹了好些人围过去看热闹。
迪菲恩斯下意识地退开几步,考虑要不要离开。
但他的目的还没达到。
他还想重新认识一下乔恩,根据他探听的情报,那位金发美人今天轮休,说不定什么时候就会出来闲逛,刚好逛到自己这边,然后,也许可以请对方喝上一杯酒……
这么一迟疑、一做梦、一发呆……
后头着急想要凑上前看热闹的人,随手就推了他一把。
迪菲恩斯正走神、乱想,一时没站稳,就这么被推到了路中央。
“啊。”伴随着一声轻呼,一头毛驴被紧急拉住。
另一头,迪菲恩斯虽然不慎被推出来。
可他身手矫健,闻声立刻灵活躲避,然后,一个箭步就跳到了路旁。
可当他转过头,看向声音来处时,却情不自禁露出了一张笑脸,还反射性地微微躬身,行了个礼。
——多么有缘!
——我才刚刚想到他……
迪菲恩斯傻乎乎地笑了起来,目光中充满了热情,如果能具现化一条尾巴的话,大概已经狂摇起来。
这让乔恩有点儿困惑:“抱歉……我认识你吗?”
拉着险些撞到人的小毛驴……
金发年轻人的漂亮面容上流露出一种思索神色。
他仔细望着眼前这个卖酒的小贩,第一眼看过去的印象就是胡子,满脸的胡子,唯独下巴处的胡子被修剪成了一个尖尖的形状,这就显得有点儿可爱了。但胡子除了遮挡五官外,并没有在以往记忆中留下什么印象;
接着,倒是一双熟悉的眼睛,非常熟悉——明亮、灵动、热烈、充满了生气。
最后,是头巾下露出了几缕金棕色的头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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