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谈赌博良君买卖贼(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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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些,母亲常告诫说:“博良君,买卖贼——外出东西时,都要小一点。”当时不明白其的意思,故母亲再解释,说赌博人,还比较有子风范;而做意的人,常常会欺诈行

后来大了,道理也慢慢懂。原来,所谓“博良君,买卖贼”本是一闽南俗,意思说:牌上的汉,一般较豪气爽,输便是输了,不会有什么较,故之为“子”也;而生意的人,要靠赚差价生,常常斤少两、以劣充,毕竟,蒙骗欺之举有,故谓为“贼”也。

知从哪开始,们慢慢商人失了信任,于是就“奸商”之说。后来,种叫法步演化,到了“奸不商,无商不”的境

,据说很久、久以前“商”与“奸”并是同义。最早“奸商”应该叫“尖商”对,而今天我所普及这种叫。那么“尖商”是什么思呢?不是说,所有商的脑瓜,都是明顶尖呢?

是这样的!原,所谓“尖商”还有一典故呢,说的是神爷赵明是个会做生、为人道的人。那么,又是一怎样的道法呢?原来,时候称量豆,的都是头做成“斗”“升”这种计器,你买一斗,我就你量上斗米;要买一豆,我给你量一升豆。

正常候,一米一升,也就刚与木边缘平,大部商人在买卖时,为了显公平,里还会着一把子或一小木棍,量好一米、一豆之后,会用尺或小木在“升”或“斗”上一扫,多余的掉,不的补平。这样,卖就算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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