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得曾有一句诗这样写着:
“让我们相爱的时候亲吻,不爱的时候分开”这种恋爱方式,多是发生在艺术家的身上,这种人的生活与思想,本身就是非常罗曼蒂克的,而能够和他们发生感情关系的异性,必然也多少具有同样的气质,因此,这类恋爱才容易发生。
这种介于庄重与游戏之间的恋爱,因为当事人在发生恋爱的时候,不问已往,也不管未来,他们所注重的只是“现在”所以,他们的恋爱是一个时期的,至于时期长短,没有一定,能够延长到什么时候就什么时候。到了热情冷淡或爱得厌倦时,大家便毅然分手,而在他们的生命当中留下罗曼蒂克的回忆。
这种恋爱之所以稀罕的地方,在于难得男女双方的“恋爱观”相同,更难得是双方却能够碰在一起。我们知道“到处留情”的男子是多着的,但要所碰到的女人也能适应这种“恋爱观,却不是容易的事。
因为他们至少在开始相爱的时候,相互间就有了默契:只求眼前获得爱的慰藉,不求将来有没有结果。在爱着的时候彼此是互相负责的,在分开的时候彼此不追究,也不因此而痛苦。
你说这种恋爱观好呢,还是不好?唯有当事两人之间才能断不是牺牲恋爱的成立约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全未知道对方底细就爱了起来,所谓“一见钟情”即此情形,在现今社会里,这是很普遍的现象。另一种是知道对方底细以后,因为志趣有了互相吸引之处,不期然的发生了爱情。
虽然恋爱的建立,常常是基于双方共同的志趣,例如,爱好音乐者和爱好音乐者相恋,爱好文学者和爱好文学者相恋,但这非必然的法则,真实的爱,是超乎一切的;如果根本没有爱的维系,即便志趣相同,也未必能够幸福。
不过有一点不能否认的是:志趣协调的恋人,他们的爱情较能保持得坚固;志趣不同的恋人,却缺乏这种维系的力量,这是事实。
假如你们已经是互相爱上了之后,发觉彼此志趣不协调,怎么办呢?你既不能牺牲自己的志趣去迁就他,他也不必牺牲自己的志趣来迁就你,只要你能在保持自己志趣本位之余,同时也去养成对方相同的志趣,同时对方也能够的这样地做,那么,问题就很圆满地解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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