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概是骨架小,孟时书身量比正常男人要纤细,平时穿男装会让人觉得他瘦,这回换上女装,及膝短裙下包裹的身体却匀称得刚好。
都说美人会让人心情愉快,林至看着自己眼前肤白娇小的大波浪“美人”,总算理解了这句话的意义。
要是对方别臭着一张脸就更好了。
林至把他手上的黑色塑料袋随手抽开: “这个等下我叫人去销毁,你拿着这个不方便配合我演戏。”
演戏
孟时书觉得自己这副打扮已经很能骗过傅惊别了,不知道还有什么要演的: “什么”
林至伸出一只手: “挽着我。”
见孟时书久不动作,林至挑眉: “你穿着高跟鞋能走路”
……好吧,还真的不能。
刚从杂物间出来的几步,孟时书就已经感受到了这东西的厉害,心里也越发佩服起戴琳娜:天天穿着这么高的高跟鞋走路还能这么稳当,真不是一般人能做到的。
他不怎么情愿地挽上了林至的手,两人往前走了几步,大概是觉得这个姿势不太方便,林至干脆改搂着孟时书的腰。
孟时书登时睁大了眼: “你……”
“嘘。”林至竖起一只手指放在唇上, “亲密一点,我可不敢保证傅惊别会什么时候出现,这里不是我的地盘,我到时候可能抢不过他。”
……
孟时书只好忍气吞声,愤愤闭嘴。
其实林至是在帮他,两个男人搂一下抱一下也不算特别越界的行为,但凡换个别的人,孟时书绝对会无比配合,可偏偏林至有前科,他实在没办法不多想。
过了会儿,孟时书又想,有前科就有前科吧,总比真的再落到傅惊别手上强。
他那天跟傅惊别说的不是气话,孟时书是真的宁愿被原身他爹卖给林至也不愿意继续待在傅惊别身边。
被亲人背叛又怎么样反正孟时书跟他们没什么感情,但傅惊别却是他切切实实爱过的人。
是的,爱过。
纵使孟时书平常表现得再怎么怂和软弱,他总归是个有自尊心的人,而有自尊心的人是没办法爱上一个感情诈骗犯的。
在得知傅惊别真相的那一刻,他就已经收回了以爱的名义给予傅惊别的一切特权。
两人一路走出楼道进了电梯,孟时书虽然有意配合,却怎么也放不下心底的那道防线。他跟林至看上去像一对貌合神离的情侣,虽然挨得极近,中间却隔了一道巨大的隔阂。
直到电梯停在一楼,两人刚踏出去,林至语气愉悦: “傅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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