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易泽是个有着惊艳笑容的人,就连对帅哥免疫的我,都有少许的惊愕。他可能是被人看习惯了,倒是自若地让我盯着他看,脸色都未曾改。
片刻,我累得依向墙壁,大口地喘气。我算是热闹运动的人,但唯独讨厌跑步,我头靠冰凉的墙壁,舒服地休息。沈易泽也依着墙壁笔直地站着,精神抖擞,除了额头的汗水,看不出激烈运动的疲惫神态,看得出他是个经常运动的人。
等我缓过气,才发现此时我们的姿势很暧昧,沈易泽左手支撑着脑袋侧边的墙壁,我们的身体的距离就几厘米,他差不多相当于拥抱我的动作,我们的右手仍亲密地握住,而他正居高临下地俯视着自己,他呼出的气体就扑在我的脸颊,暖暖的,有属于他独特兰花香味。
刚才情况太急,我完全忘记男女之礼,这时我赶紧从沈易泽的手掌里抽出,紧贴着墙壁扯出一抹笑说“谢谢你啊!”
沈易泽猛地抬起手,我以为他又犯病了,头条件反射地往旁躲,却见他伸手撩起粘着我嘴角的发丝,动作格外轻柔,指腹刮过我嘴角,撩起平静的心湖一圈又一圈的涟漪。
一次是偶尔,两次是不经意,可第三次呢?我再不能为他找理由。我认真地审视眼前高高在上的男人,这种缠绵柔情的行为真的不符合他的风格。
老实话说,我宁愿他依旧摆出冷冰冰的面孔,不可一世地冷眼嘲弄自己,也不愿他时不时表现出惊人之举,那让我得心跳一惊一乍,实在无福消受。
我觉得他就把我当成一只小猫,亦或者小狗,偶尔有情绪就逗一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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