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池的照明灯已全部打开,保洁阿姨拿着塑料撮箕扫着被人扔下的面具,几个没吃完的杯子蛋糕凄惨地躺在地砖上,身上残留着半道皮鞋底的鞋印。舞会时有多亮丽,现在就有多狼藉,令人惊叹的是,时针早已转过十二点,在这种环境里,还有事业逼在忙着社交,站在一地垃圾与纸屑里与同行热闹地讨论着项目。也许池易暄说得不错,我确实不适合做这一行。
我刚走出,就看见我哥独自站在树下抽烟。
月亮落在他肩膀,像一片银色的影子,他一只手插兜,一只手夹烟,脸颊被酒精与热气泡得暧昧、泛红。
我走到他身边,提醒他:“少抽点。”
他夹烟的手抖了抖,将橙色的烟头弹到脚边,用鞋尖摁灭,在地砖上留下一道灰色的疤。
我捡起来扔进垃圾桶,他瞥了我一眼,双手插兜,“下班了?”
“嗯。”
方才还在共舞,现在却不知道说些什么。我舔舔嘴唇,觉得有点渴。
“易暄!”
突然听见有人喊他,我回过头,ndy站在门口冲我们兴高采烈地打招呼,身后跟着几个同样穿礼服的同事。
“我去前面等你。”
还未等池易暄答话,我率先朝前方的路口走去,脚步一点不打顿,直到走到一百米开外的人行道上才停下。
回头看去,树下几人有说有笑,皆是西服、礼裙,相配又合群,反观我自己:不过是皮夹克配牛仔裤。
聊什么呀,这么开心?现在很少见我哥在我面前笑得这么明媚了。骚包。
我斜依在斑马线旁的红绿灯灯下,模仿他平时的模样,双手插进裤兜,左脚掌搭在右脚掌上,津津有味地观看他与别人聊天。
哪一天也把我介绍给你的朋友、同事呗?既然我有特别的亲和力,肯定能和他们相处得来。
还好今天加上了ndy的微信,下次找她套套近乎,让他们聚会时把我也喊上。
等了约莫一刻钟,他们终于决定各回各家,一群人分成三派,一派开车,一派坐出租,一派走路回家——幸好没有人与池易暄同路,我远远地看着他朝我走来,月光与路灯调皮地拉扯他的影子。
大提琴女孩已经将西装还给他,此时那件精致的米色外套被他用一根食指勾住衣领,随意地搭在左肩。
他好像从电影场景里走出来,脚踩铺满月光的大地,走进夏天微醺的晚风。
我回想起自己第一次去他公司楼下等他下班的情景,那时想让他帮我找个工作,他烦我烦得紧,故意拖延自己的步伐,正眼都不瞧我。今天他的脚步却略显轻快,可能酒精也让他飘飘然。
慢慢悠悠、不急不缓,好像知道我不会着急,因此非得让我等着。我哥是个混蛋,喜欢吊我的胃口。
终于,他走出电影荧幕,来到我面前。我站直身体,伸出右手,“我帮你拿衣服?”
我一向很有服务精神。
“不用。”他摇头,“你怎么没在门口等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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