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说。”盛以晴干脆不动了,安安静静等着他解释。
“确实应该由我来说。”他将双手抱胸的姿势改成了双手插兜,偏着头,可目光依然直直看向她。他的声音在寂静的深夜显得格外清晰,就在这个新买的依然散发着一股灰尘味道、刚刚苏醒的公寓里,他以一个非常随意的姿态对她说:
“我是说,盛以晴,你说的对,我们结婚吧。”
第14章 嗯,他好久没干这档子事了
求婚仪式结束已经将近晚上十点,送走客人们,迟威又开车将曲繁漪送回家。副驾驶座上,曲繁漪翻来覆去看着手上那枚钻戒。
看得迟威的心虚了起来:“小漪……”他叫了一声:“这戒指。”
“还挺好看。你当时哪里买的啊?”
迟威招供:“我托朋友在美国买的。就是我前妻……呃不对,我前任说想要个戒指,我就随手买了。”
他说很简练,仿佛也是一场逼不得已求的婚。
曲繁漪将戒指摘下递给迟威:“行啦,戏演完了,还给你了。”
“怎么能说是戏?”迟威蹙了眉头,“这个东西没有用了,你戴着玩吧。”
“送我?”曲繁漪震惊。
“当然,你戴着玩就行,当成普通首饰。实在是我昨晚……”
曲繁漪将食指轻轻点在迟威的唇上,示意他不要说下去,语气无耐:“你这种人啊,什么事情都需要人家帮你做的妥妥当当的。真是不知道你的前任,是不是也要这么为你费心费力?不过我猜哦,比我更懂事的女孩,一定很少吧?”
她的声音很温柔,娇而亮的,是任何一个男人都会喜欢的嗓子。曲繁漪的手指有些凉,抵着他的唇,像在逼自己吻她。然而她的话却令自己无法接茬。迟威只能战术性嘿嘿嘿地笑了一会儿,说:“你最懂事。”
婚已经求了,接下来的就是结。当年林珊不屑婚礼的举动震惊了迟家上下,可奈何这个独子跟被下了降头似的,非卿不娶。好在“无福之女终究入不了有福之门”,迟威与林珊分手那天,迟家二老恨不得放鞭炮庆祝。而自从见了曲繁漪,迟母对她更是一万个满意,按照迟母的指示,这结婚证必须得先领,领了证再考虑婚礼的事宜。而证领了也是其次,更重要的,是赶紧把曲繁漪从自个儿的出租房里接回来,纳入迟家的大平层里,享受阔太生活。
临走之前,迟威又确认了一次:“那你明天搬进来?”
月光照在曲繁漪的脸上,银盘一样。她的脸型与林珊很不一样,林珊像是清冷的月亮,而曲繁漪永远暖融融的,是太阳。
听闻这话的曲繁漪点了点头,清晖里漫上了红晕。
尽管秋恣宁已经从 ngget 辞职,但 ngget 老板仍会为她在院子里的菩提树下最阴凉的那块地方,替秋恣宁留个好位置。
于是差不多每一个工作日下午,刚刚睡醒秋恣宁都会从新买的公寓里出来,趿拉着步子走到一条街外的 ngget,在 ngget 的院子里点一份 bn,再虚度光阴大半天。她喜欢穿一身宽松连衣裙,烫小卷的浓密头发披下来,从后背看像一条毛茸茸的毯子,消瘦的肩膀上挎着一个帆布包,里面装着她赖以生存的笔记本电脑、发香喷雾、手帕纸、火机、香烟和护手霜。她走路的时候晃晃荡荡,嘴里漫不经心哼着歌——据她说,这样才有女作家的神经质。
秋恣宁推开 ngget 的门,此刻店里只有零零散散几位客人,然而她常坐的那个位置上,却好死不死坐了一个女人,一个连背影都嗲的年轻女人。
“她谁啊?”秋恣宁问服务员阿昭,“到处空位,怎么就偏偏坐我那里了?”
“没办法,她也看上了你的座。我们不好说啥。”阿昭挤着眼睛跟她八卦,“大客户,她未婚夫昨晚刚在我们这儿包场了。”
“这么大场面做什么?”
“求婚啊!”说道这里,阿昭神色又微妙起来,捂着嘴小声八卦:“但她这求婚挺有意思的,全程她自个儿在那里筹备,找了团队、灯光、联系我们这边经理,忙活了好久。也就昨晚,男的来了一趟,走个过场。她当时还挺开心的,泪眼汪汪的。一大早又抱着电脑来了。”
“牛逼。”秋恣宁哧了一声。干脆抱着电脑挨着曲繁漪的桌子坐了,曲繁漪的后背对着自己,面前是屏幕,笔记本电脑旁还摆着另一个手账本,桌子上撒着好几把笔和胶带。秋恣宁只要探一下脖子,就能看见她的电脑屏幕。
大概是她视力不好,还将屏幕上的字放得极大。秋恣宁草草瞥了眼,哟,这娘们正在聚精会神地看小说?
还是个边做笔记边读书的文艺咖。
她撇撇嘴,再眯了眼睛仔细瞧了瞧屏幕,想着老娘看看你装的什么逼,却不想,首当其冲是一行“他大手一抓臀肉,再埋头狠狠吮吸她的乳肉”,刚喝的那口水差点喷了出来——
你他妈的看的是黄色小说啊?!
曲繁漪这会儿只能听到自己的心跳声。
她看的是言情,聚精会神,没注意到后面早就来了人。书本里的人谈恋爱,谈着谈着,就把衣服谈光,身子交缠地在她面前烧了起来,火势沿着她的视线蔓延到她的胸腔。她的世界也安静了,面色烧红,眼里的文字跳动成了惑人画面。她现在是娇娇怯怯的未婚妻,无论是法律和道德,都允许甚至鼓励她赤身裸体地躺在那个男人的床上。
手机铃声打断她的遐思。是搬家工人:“美女,我们这边收拾好了。你看看什么时候上来验收一下。”
曲繁漪拍了拍胸口,非常温柔回答:“好的。我马上上来。”
迟威所住的小区距离 ngget 不远,步行六百多米,再过一个马路就能看见她小区巍峨的罗马柱雕花大门,曲繁漪今天一大早起来就叫了搬家工人,将原来出租房里的东西收拾一通。高档小区的物业殷勤,大老远见了曲繁漪敬礼开门。她踩着小高跟,昂然叩击地面。哪怕楼道都气势恢宏。
一梯一户的单元楼,电梯间都气派,她郑重伸出拇指摁在门锁上,指纹识别,大门开启——
这是对曲繁漪而言意义重大的时刻,意味着她的理想就此实现,就像做 bd 的盛以晴第一次在主导项目的上市晚宴上敲钟、就像秋恣宁的公众号接到了第一笔广告,像无数女人终于开始自己梦寐以求的生活——
曲繁漪也终于,骄傲地成为了一名全职太太。
工人们和收纳师将大部分的东西都拆箱安放好,唯独两个写着“手账本”的大箱子,曲繁漪不让人擅动。她打开箱子细细检查了一眼里面满满当当的笔记本,这才安心。
这天迟威回家有点晚,等他推门而入的时候,发现家里变了,但又说不出哪里变了:
诺大的客厅里多了另一个陌生而温馨的气息。家里显然被打扫过了,客厅的灯落地台灯亮着,投下昏黄的光,茶几上和玄关处摆了两瓶盛放的鲜花。
他在玄关上站了好一会儿,细细品味这股气息,然后穿着真丝家居服的曲繁漪从厨房里跑了出来,扑进了他的怀里:
“威威,你回来了啊!”
迟威的心一下被怀里肉嘟嘟的人填满,他搂着她轻巧的腰,嗯了一声。
“浴缸里的热水放好了,可以去洗澡了。入秋了好干燥,我给你炖了冰糖雪梨汤,等你洗完澡了我们一起喝,对了,明天上午的衣服也替你搭配好了,就在衣帽间里。”
玄关内,曲繁漪攀着迟威的脖子,温温柔柔在他耳边叮嘱。
在那个刹那,迟威的大脑识别出了这股气息的名称:他有家了。
与上一个家截然不同的是,曾经的那个,是林珊的家,他不过是围绕着林珊旋转的一颗小小行星。而现在这个家,是迟威的家,曲繁漪如同一只翩跹的雀,二十四小时都环绕在自己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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