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斯坦丁说:“小丑那个神经病,他是疯了点,可没有把自己的脑袋也烧坏。人质哎!人质是用来绑架和撕票的,谁他妈会闲得这么无聊,还关心一下人质有没有安全到家——”
“——谁看到q了?”
扎坦娜忽然说。
第093章 jke(42)
小丑。
蝙蝠侠默念着这个名字。
谁也不知道这个疯子,到底是什么时候诞生的,他好像就这么突兀地出现在了哥谭,出道作品就是给水库投毒*[1]。他没有同情,没有逻辑,随心所欲地,以玩弄他人为乐,期望着所有人和他一起发疯。他屡次进入阿卡姆,又屡次越狱,每一次都给这座城市带来触目惊心的伤痕。“残忍”和“无情”甚至都不足以形容他的恶劣——在小丑看来,花费无数代人心血所建立起的社会秩序,胸腔里跳动的心脏,还有鲜活的生命,都不过是一个虚假的、可以被随意撕破的笑话。
一次又一次。
一次又一次。
蝙蝠侠的洞窟里收藏着一张巨大的小丑牌。他的脖颈到右肩有一道伤疤,烧伤的丑陋痕迹,至今为止,依然残留在皮肤上,是那个疯子的胸针里喷出的硫酸毒液造成的。他的家里摆着一套空荡荡的二代罗宾制服,永远不会有人再穿上它了。
这就是小丑。
蝙蝠侠甚至记不清,有多少次,自己要花费全部的毅力,才能克制住一拳打碎那张涂满鲜红和惨白颜色的脸,彻底地结束这一切的冲动。
假如世界上,有一个人是他没法拯救的,那就是小丑。
很多报纸、杂志,新闻媒体,都说小丑是因为蝙蝠侠才出现的。布鲁斯已经快忘了那些言论都说了什么,但他还记得小记者克拉克·肯特义愤填膺地在星球日报上跟他们吵架。他让克拉克少说两句。
小丑是一个怪物。
一个哥谭养出来的怪物。
蝙蝠侠曾经眼睁睁地看着那个人掉进化学池里。他伸手去抓,却没能抓住半空中滑落的红披风。后来,蝙蝠侠知道了故事的后续:再一次爬起来的时候,那个人的脸,已经被化学物质毁容,头发被污染成了丑陋的暗绿色,只有嘴唇鲜红如血。*[2]
一个无名小辈死了。
活下来的是“小丑”。
也许是命运,也许是哥谭的黑暗,也许是一点一滴,微不足道的恶意和巧合,共同铸成了如今的小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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