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空,飞机化作流星,俯瞰城市灯火如海。
大江倒映夜景,纸醉金迷在暗波里沉浮。沿青江两岸有不少情调独特的小酒吧,虽然也灯红酒绿,倒都很安静。
“一段”酒吧里,台上女歌手抱着吉他唱着曲丽江小调,台下有些小桌和沙发,几年轻人在喝酒聊天。
女歌手唱了两首后,又来了个光头男,吊着两个铂金耳环一大铂金链子,手腕上缠着串佛珠,社会气息很浓。
“唷!金哥,你咋才来啊!”
“就是啊金砸,咱们酒都快喝完了。”
两人拍拍光头男肩膀。
光头男笑笑,没跟着两人寒暄两句,注意力就放在了正中坐的那个年轻帅哥身上。“哟,沈少啊,好久不见!今儿咱们可不醉不归。”
沈潇潇大喇喇地伸着腿坐在一群人当中,一手端着杯烈性伏特加,另一只胳膊随意地在沙发上放着。他微微笑着盯着热络的光头男,没有说话。
场面有些尴尬。
光头男讪讪,知道自己不讨这位小爷喜欢,知趣地和别的朋友聊天。
他是个操社会出身的,文化不高,但很能混关系,和本市富二代圈子的人关系都不错,就开了个修车行,只修豪车,有这些富人子弟照顾生意,现在也算是小老板。其实他和这位沈少并不熟,也不知道这沈少身家哪里,只知道他来修车的次数不多,但是每次来开的车都不一样,猜到这主儿不一般!
沈潇潇闲散地听着无营养的八卦,他才22岁,家族企业还用不着他操心,有心情了就给朋友投点儿钱做公司,他当个股东,有职业经理人他什么都不用管。
这年华,就是该玩儿的。
只是最近他觉得有点儿玩儿腻了,刺激的不刺激的,翻来覆去也没两个新鲜花样。
所以最近的沈小少,很无聊。
就在这种无聊的情况下,沈潇潇再次听到简月的消息。从那天偶遇后,他们就再没联系过。
“说出来可能你们不信,我最近收了辆奔驰,虽然车龄快两年,但公里数还不到一万!完全的新车,才四十来万。”金哥比四根指头。
有人问咋这么便宜,又是哪个破产的富豪找他卖车了。
金哥说:“周宸,你们知道吧?他前妻卖的,估计手头紧了。那女人长得是不错,但好像没正经工作,没了老公活不了。”
沈潇潇一个眼神儿就瞟过去了,没开腔,就听着。
人人都知道金哥好-色,性-能力好,一晚驭几女是常事,于是有人打趣让他帮人家一把,人车一起收了。
金哥连忙摆手:“得得得,别消遣我,啊?那可是周宸的前妻,周宸虽然死了,但他那脾气、那手腕儿……啧啧,我怕他找我算账。”
跟着有人附和——
“那倒是。周宸啊,多可怕的一人。说起来他这人简直就是为赚钱生的,周家破产后白手起的家。”
“可不是,但要我说,这老天爷还是公平的。人啊,只能占一样儿!周宸他一路顺风顺水,自信过了头,脑子就不清楚了。有情人养在外面就得,离婚破那财值得嘛……”
“唉?说起来……”那人回头。“沈大少,你和周宸好像很熟是吧?”
沈潇潇放下酒杯,意味深长:“不算熟。人我知道。”
——他哥的‘准前女友’之一。
说起来,还挺扯淡的。
他哥哥沈丰在个慈善晚宴上,不小心撞着了年轻的职场新秀周宸,周宸那会儿才二十四岁,穿着一身法式黑西装白衬衫,个子高挑,性格高冷忧郁,长得更无可挑剔,简直就是他哥最喜欢的那款!
唯一不对劲的就是,周宸是个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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