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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赵普担任兵马大元帅,征战漠北打了几场大胜仗之后,天下基本已经太平了。【]
不过这次却是突然出了乱子,让赵祯好紧张,急急派了包拯和庞吉从开封赶过来与赵普回合,一起赶往北方。
究竟出了什么事?说起来实在是叫人哭笑不得。
原本,漠北一带的几个藩国彼此没什么交情,辽和西夏甚至水火不容,可自赵普出现之后,辽、西夏、吐蕃和回鹘倒是越来越团结了,最近更是有些同气连枝的意思。这四国的掌权人都不傻,单对单决对是赢不了赵普的,于是就盘算着联手对抗。
可偏偏就在这个时候,这关系很铁的四国,竟然内讧了。
内讧的理由是四国不知怎么的不约而同地派出了不少人马在边境交界处巡视,起了些争端后,四家的人马都消失不见了。
一时间,四国纷纷指责对方出阴招害人,偏偏吐蕃一位王子出外玩乐,死在了交界的三不管地区,而且死相极其恐怖。
据传有人看到是西夏武士所为,又有人说是辽人干的。
这么争来吵去地一闹,四家当家人不少是刚刚得了皇位的,心高气傲,一言不合就举全国之兵力,聚集到了四国边界,那意思像是要准备开战了。
这四家兵力都不少,而且经过一段时间的休养生息后,也可以算是兵强马壮,其中辽和西夏出了三十万兵马,吐蕃和回鹘各二十万。现在在大漠聚集了接近一百万的异族兵马,剑拔弩张的。
贺一航最近派人盯着呢,一看情况有些不妙,他们四家吵的地方离宋境非常近,这谁知道他们是真吵还是装的?万一打起来,调转矛头一致攻宋怎么办?
西北边陲常驻的赵家军有四十万,战斗力惊人,西南还有二十多万,中路有二十多万,再零零散散调集一下赵普旧部,现在的几路湘军,凑齐一百万是绝对没问题的。
关键是要赵普在军营里,只要赵普回来,对方折腾得再厉害,也不怕有什么闪失。
另外,赵祯也挺好奇,这四家吵起来的理由有些莫名其妙,好端端的,干嘛突然派出那么多人去荒无人烟的大漠巡视呢?
总之让他看着边境聚集一百万人而无动于衷那是不可能的,赵祯赶紧调赵普回漠北坐镇。
另外……虽然他人在京城,但赵普与他之间暗卫来往频繁,大理这边发生了什么,关于极乐之地和大少爷,赵祯也都心中有数,他都由得赵普他们处理,只想着事端赶紧过去,莫真的引来什么灾祸才好。
这天下之事可能真的是合久必分,原本以为会有一段时间的太平,没想到还没消停两年,边关就烽烟再起了。
……
在漠北黑风城西南面十里地的地方,有一座黑风客栈。这客栈处在三岔口,往东是黑风城宋军要塞,往南是通往西夏和回鹘,往北则是向辽国和吐蕃。
这天晌午,客栈里的食客都满了,有赶路的商贾、路过的官兵,还有乱七八糟三教九流各种人。这漂泊到了大西北的,哪儿有什么斯文人,众人酒足饭饱,就开始胡侃加赌钱。
靠门口一大桌人,正在摇骰子赌大小,嚷嚷得房顶都嗡嗡响了。
“大!大!”
“小!”
其中庄家位,站着一个棕色卷发的高瘦男子,他手里拿着骰盅招呼众人下注。
此人样貌怪异,倒不是说多丑,而是五官特别的突兀,脸也很窄,一看就是个混血。
自从赵普接管边境之后,外族和汉族混血的孩子就不再被人当杂种卖来卖去,也不会被虐待歧视了,因此有大批的混血逃离西夏和大辽来到大宋边陲定居,接受宋军的庇护。
通常,这帮人是最爱戴赵普的,张口闭口都喜欢说个九王爷怎样怎样,赵家军怎样怎样……
这个混血男子看来不到三十岁,皮肤黝黑,穿着一身黑,外套一件牛皮的坎肩,他手气不错,赢了不少钱了。
同一张赌桌上还有几个人。
一帮似乎是马匪,在大漠有不少匪帮,他们出入三不管地区,基本都比较收敛,官府也大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另外几个人像是押镖的,还有几个流里流气的当地混混。
一桌赌得热火朝天十分吵闹,在不远处,就有一桌人,投来不太满意的目光。
那一桌坐着两个人,站着一大群人,可见主仆有别。
就大漠里来往的路人来说,他们算是穿得体面的了。
坐着的两人一男一女。男的大概三十来岁,穿着一身灰鼠大氅,凤目高鼻皮肤雪白,看起来给人几分莫名的邪气。他举手投足间有一身贵气,头发高高束起,棕色,一看就是外族,可能是吐蕃人。
他单手托着个杯子,完全无视周围的嘈杂,似乎正在专心想心事。而他母指上一枚莹润的翡翠戒指特别的显眼……这一带不是匪徒就是贼,好些人都瞄着那一桌子,显然是肥羊啊。
可那男子身后站立的一群黑衣男子显然是武艺高强的护卫,他们警惕地看着四周围,一班路匪也都是有眼力见的,知道这位估计位高权重,不好得罪。
和男子一起坐的,还有一个年轻的姑娘。她长得还不错,尖下巴大眼睛,柳叶的眉毛细条条的,显得十分刁蛮,手边一卷蛇皮软鞭,还有一把弯刀,穿着吐蕃族女孩儿的裙子,满身银饰。在当地,只有吐蕃贵族会这样穿,可见其身份尊贵。她边挑剔地用筷子戳着碗里的食物,边小声抱怨,“吵死了。”
男子略回神,伸手给她剥个桔子,细心地将桔瓤送到嘴边。
那小姑娘不高兴的脸上才出现了些笑意,张嘴吃桔子,连桔核都要吐在那男子雪白的手心里,还要他给擦嘴,看着像是宠坏的小孩儿。
“听说赵普回来了?”
这时,有几个喝酒的客人聊起了闲天。
说来也奇怪,刚刚说了这一句,整个客栈里瞬间安静了下来。
几个聊天的显然是外地人,面面相觑,大有受惊之感。
赌钱那个混血男子嘿嘿一笑,“九王爷估计还在路上呢,不过应该快到了吧。”
“你们说这次打不打得起来?”
“没准啊,有王爷在应该没问题吧?”
“算算看,他应该带了至少五十万人马过来的吧?那得什么场面?”
众人议论纷纷。
这时,就听刚才那个小姑娘冷笑了一声,“赵普?之前不过是他运气好而已,什么灰眼修罗,混血的杂种罢了……”
她话音刚落,就听“啪”一声,那个正主持赌局的混血男子一掌将手里的骰子拍在了桌上,直拍进桌面里头。【]他抬头看了那姑娘一眼,撇嘴,“妈的,是个娘们,不然宰了你。”
小姑娘抬头看了看他,捏着鼻子撅嘴,尽显刁蛮泼辣,“我就说那么臭,猪狗都混进来吃饭了。”
她年纪小小张口不客气,可是身边那个明显是她长辈的男子却也不阻止,似乎是已经习惯了,依然若无其事想心思。
只是这边被说的可不干了。
那混血男子霍地站了起来,“你他娘的活腻了……”
身边几个赌客拉着他,都劝,“你没看还没长大个姑娘么,跟她计较什么,继续赌钱。”
男子愤愤不平。
那姑娘飞了个白眼过来,回头跟那还在发呆看的男子撒娇,“哥哥,没劲死了。”
男子回她话的声音很轻很柔和,尽显宠爱,“都说了不好玩,你偏要来。”
“听说会看到很多英雄的呀。”小姑娘不满,“谁知道都是草包。”
这姑娘娇气又骄气,说话声音不大但大家都能听到,客栈里头的人都有些反感,但无论怎么说,都是大老爷们,总不能跟个十五六岁的姑娘一般见识,特别是绿林道上行走江湖的好汉,更加顾及颜面,因此只好忍一忍。
正这时候,大门外边的伙计屁颠颠跑进来,跟老板说,“当家的,来了!”
掌柜的一愣,赶紧跑出去观看,客栈好多人也都伸长了脖子往远处看,就见打老远的地方,似乎是平地起了一股黑风一样,密密麻麻一大排黑色的点以很快的速度由远及近。
“谁啊?谁来了?”不少路人都问。
“应该是九王爷的马队!”几个本地的痞子伸手指着远处,“啊,披风肩膀一边是红色的!”
“那是什么标志?”
“你看后边的旗子啊!”
“征?”
“是赤麒麟欧阳少征的先锋营。”
“哪个是赵普啊?”
“不知道,听说是黑马的!”
众人一阵骚动,连刚才那个发呆的男子也似乎有些好奇,抬头往外张望。
可是那大队人马似乎并没有要停下来歇脚的意思,哗啦啦一声……直接从客栈门前的大道上过去了。
欧阳少征平日带的先锋营是三千骑兵,速度最快,这三千快马从门前跑过的阵势惊人,仰起漫天的尘土,整个地面都随着铁蹄的起落在震颤。
马队后边还有三万步兵,都是先锋营的,一个个武艺高强,紧跟在马队后边急速行过……一转眼就跑远了。
众人都不禁感慨,一个先锋营就这样了,那所有人马齐集该是什么样?难怪西北边四个王都直说怕了赵普不跟他打了,果真是有原因的。
“几个散兵而已,至于吓成这样么。”小姑娘又多了一句嘴。
客栈里的人实在忍无可忍了,那混血男子就回头瞪了她一眼,“你有爹娘教没有啊?说话跟放屁似的。”
这酒楼都是粗人,自然不会跟你文绉绉讲话。
那小姑娘愣了愣,双眼一眯,伸手一指那汉子,对身后一个侍卫模样的男子说,“阿达,给我把他眼珠子挖出来!”
众人都一愣。
那个被称之为“阿达”的,是个穿着黑色斗篷的外族男子,很年轻,光头皮肤呈棕黑色,相貌清秀硬朗,目光很凶悍,表情木讷。
他一听到姑娘的吩咐,连一丝犹豫都没有,顺手从腰间抽出匕首就扑向那外族,可见是言听计从。
这边打起来了,其他人也都不管,特别是那和姑娘坐在一起的年轻男子,依旧摸着玉扳指发呆,似乎心事更重了。
混血族男子也不是省油的灯,见人来势汹汹,抽刀就跟他对战。
这种客栈打架是常有的事,众伙计赶紧搬开桌椅腾出地方来。
那年轻的混血男子跟人交了几招后,冷笑了一声,“原来是吐蕃天都会的,皇家的走狗果然是狗,让干嘛干嘛,连个屁都不会放。”
众人都微微吃惊——吐蕃天都会是吐蕃皇室直属的侍卫官阶层,也是吐蕃最大的江湖门派,里边高手云集。天都会的人对吐蕃王室忠心耿耿,但是由于太过效忠,外族不少人都笑话他们是朝廷鹰犬。
那混血男子别看吊儿郎当,可没想到功夫极好,那个年轻的侍卫微微皱眉看着他,似乎是在考虑怎样挖下他的眼睛。
那小姑娘见打了半天没动静,有些不满,一拍桌子,“达奇,去帮忙!”
另一个天都会的年轻武士抽刀出来。
就有几个看热闹的不满,“唉,我说你们怎么多打少?”
“多嘴!”小姑娘一拍桌子,“舌头割下来!”
那些个说闲话的客人有好些不是江湖人,只是商贾,一听这话,吓得嗷嗷叫。这些商贾走镖都带着武士的,一看对方要行凶,就抽刀准备守卫……一时间,整个客栈气氛十分紧张。
就在这片刻的安静之中,就听到门口传来了不轻不重的马蹄声音,轻轻巧巧的。
随后,一串软糯糯的孩童笑声也跟着传了进来,就听一个稚嫩的童音问,“喵喵还有多久到哦?”
“吃了饭再赶半个时辰就到了。”
另一个声音回话……客栈里的众人,瞬间就莫名没刚才那么紧张了。
这人的声音吧,分很多种,闻声识人这话其实也不准。经常有这样的情况,有的人长得挺好看挺顺眼的,但是只要一开口,就叫人生厌。有的人明明挺难看的,但却天生了一把好嗓音。
这个小孩儿的声音软软嫩嫩的,暂且不评论,毕竟小孩儿说话大多讨人喜欢。但这把回话的声音却是叫人说不出来的动听。
首先声音干净,也算低低沉沉,但音色却是亮的,关键说话人是个男的,声音放得很低很柔却也不阴气,春风沐雨一般的感觉,说句粗俗点的,这把声音一出来,能叫不少人苏得妥妥儿的。
客栈里的人都好奇地往门外望,心说这大西北的,哪儿来的旅客,说话腔调那么灵秀的?
同时,不负众望的门帘子一挑,两个人走了进来。
这两人的配对也有意思,一大一小,大的身形瘦高,十分的挺拔,一身蓝衫斯斯文文,样貌被一卷防风的纱围挡去了大半,露出一双眼睛,漂亮的眼镜。他一进门就瞧见店里剑拔弩张的样子,显然是吃了一惊,左右看看,神情之中带着几分好奇,给人的感觉,跟个猫儿似的。
更有趣的是他身边那个牵着手跟他一起进门的小孩儿。这小孩儿只到年轻人膝盖以上一点儿,身量很娇小,整个人都被防风的纱围裹着,跟个雪球似的。
众人略一打量那小孩儿身上的纺纱,雪白织锦面料考究,又轻薄又透气,一眼就看得出是昂贵的上等货——又是两只肥羊。
伙计回过神来,过去招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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