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礼节,夫家人要在新郎的带领之下到新妇门前叩门催妆,而娘家也会紧闭大门,意为“我家女儿珍贵,不轻易许人”,这时候夫家带来的人就派上了用场,几十上百人在门外叫门,催促新娘快些上妆。
文雅些的新郎官还要做一首“催妆诗”,意为敦促新娘莫要害羞,快快出门。
凡人迎娶狐女本就是件新鲜事,更遑论是明媒正娶抬回去做正头娘子,这可是头一回,好些山中精怪都聚集此处,盯着迎亲的队伍窃窃私语:
“快瞧!好个高大威猛的郎君哩!定然是个好女婿,胡老丈这回算是给他家十一娘寻了个好姻缘!”
“好一身煞气,不敢看不敢看——”
“哦!哦!凡人郎君迎娶胡家娘子喽!”
“我瞧那两位傧相也是一表人才,文质彬彬,胡家老丈不若把你家那几个狐女一并嫁出去便是!哈哈哈!”
前来赴宴的客人多是山野精怪,行事大胆,与人族颇为不同。
胡家大宅前有头顶鳞片,怪模怪样的妇人,也有佝偻着身子,却长了一张娃娃脸的树精,有须发皆白,披头散发却穿一身道袍的人参精,但大多是穿着衣衫的狐狸学着人的动作摆手摇头,怎么看怎么怪诞。
骑在马上的卢文山捏着缰绳的手微微用力,转头看向一边陪同的两位至交好友:
“玄成,宣伯,还要劳烦你二人替我上去叩门,迎娶新妇——”
被称为“玄成”的却不是别人,正是他至交好友魏膺,魏膺也是世家子,父亲乃是当朝光禄少卿魏叔玉,祖父乃是入了凌烟阁二十四功臣的魏征。
而字“宣伯”的男子来历也不小,他是大名鼎鼎的“混世魔王”程咬金之子程处默,母亲出身清河崔氏,他与卢文山自小一道长大,二人情同手足。
“这好说,元启兄情深义重,一诺千金,今日迎娶嫂嫂入门,我二人自是要卖些力气的,宣伯带了他府上的府兵,若是新妇不肯出门,兄弟我带人替你唤门便是。”
魏膺天生一双风流多情目,五官过分的精致,细看之下甚至有些艳丽,肤色带着些病态的白皙,唇边总有一道若有似无的浅笑挂在嘴边,身形单薄,但举止之间自有一股真名士自风流的随意气度。
程处默却是相反,或许是因为出身武将之家的缘故,他虽然眉目英俊,一双狭长双眸灿若星辰,剑眉几乎快要飞入鬓角,但他却不苟言笑,肩膀宽阔,宽腰长腿,胸膛挺直而立,昂首间,透着一股凛然的正气。
“元启,嫁娶之事马虎不得,你虽然心意已定,可为兄还要问上一问,你当真想好了,要娶……这胡家小姐为妻?”
程处默瞧着那些大大小小的狐狸,忍不住皱了皱眉:“非我族类,其心必异,你果真想好了?”
像是想起什么,卢文山眼神坚定,脸上滑过几分绵绵情意:
“自然,十一娘对我情真意切,我二人早已情投意合,立下誓绝不生二心,她纵使是妖,却不曾生过害人之心,我卢文山非她不娶,她亦非我不嫁。”
“啊哟哟,你这些酸话留着给嫂夫人听去吧!”
魏膺笑着对程处默道:“都说狐女温柔,元启与嫂夫人情比金坚,你这棺材脸便莫要坏了今日的好兆头,快快带上府兵唤门才是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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