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要去罗马做什么?”老刘问来人。
只见马上的人,掀开了头巾,满脸都是纵横的刀疤,右眼带着眼罩。皮肤像是经年久日被暴晒过一样,布满红色血丝,而且皮肤大多在爆皮。一看就是常年海上讨生活的人。经老刘一问,来人仿佛愣了一秒,用这一秒钟编了一个故事一样。
“我们来买粮食。”
这一秒老刘也没闲着,打量了他身后的几个人,有一个人背着一个超大的圆柱形信桶,一般只有罗马军队传递很重要的军事信息时才用这种防水的信桶。
“海上直接和埃及来的运粮船买不是更方便,再说你们不在一个码头停靠么。据我所知,附近除了罗马的港口,可就只有海盗用的野码头了。”
老刘逼供一样的口吻仿佛给卢修斯下了命令一样,这个彪形大汉,像是踩了弹簧一样,在所有人反应过来之前,飞了起来,扑向马上的刀疤脸,这人必是这队骑兵的首领无误。
如果真是真刀真枪干起来,老刘和卢修斯毫无胜算,不说十个训练有素的人,就是十个普通平民这样全副武装,他俩拿着切面包的匕首,也只能绕路走。攻其不备,直取敌酋是唯一的办法。
马上的人根本来不及反应,已经被卢修斯一扑倒在地上,卢修斯行云流水的抽出匕首,直接抵在他的喉咙处。
“全部不准动!”
老刘大喊。
骑兵队伍的头领,惊讶中,只能朝着队伍点点头。
“下马,把武器扔过来!”老刘继续下达着命令……
五分钟之后,十个人已经被用绳子紧紧的捆在一起,老刘拿着信筒,看着庞贝的徽记四方四正的印在蜡封上。这顿野餐收获颇丰啊。
青天白日的,罗马周围必有巡逻队,卢修斯骑着马,去找到一队三十多人的巡逻队,正好是十三军团的士兵,卢修斯的知名度,一露脸就够用了,巡逻兵跟着卢修斯回来之后,老刘直接下令。
“这些人全部下狱,他们叫什么我不关心,来罗马干什么,从哪来,我很关心,爹妈叫什么我不关心,外边还有多少人,靠什么生活,我很关心,都给我问的清清楚楚,全罗马翻,找逼供最厉害的来。去吧,士兵们。”老刘敬个军礼,就拉着卢修斯往草地走,卢修斯背着个包,老刘还挺蒙,等回来吃饭的时候,打开一看,全是苹果,孩子们欢呼起来,卢修斯冲着老刘憨憨的笑。刚那队骑兵行李里翻得?这孙子,真的打完仗,永远忘不了搜刮战利品啊。
野餐一直吃到黄昏,老刘和卢修斯喝了不少酒,聊了很多有的没的,阿提娅和内奥比为罗马时尚界的走向在进行着深切的交流,孩子们在湖边玩水。有那么一瞬间,老刘真的希望能一直这样,让这个画面永远定格。
“安东尼大人,已经审完了。”
一个声音把老刘拉回现实,抬头一看,是十三军团的一个百夫长,路边停了几匹马,还有一顶超大的轿子。说实话,罗马人的轿基本就是个担架,跟抬伤员的没区别,不过华丽了一些上边加个大顶子有钱人罩些丝绸上去,一般的贵族,兜里不是很宽头,就用颜色好看的亚麻布随便包一包。
老刘喊上卢修斯骑上马,让阿提娅和内奥比带着孩子们坐进轿子,往罗马返,几个孩子和内奥比都没坐过轿子,兴奋到不行,一直在打打闹闹。
可老刘的思绪已经飘回罗马,飘到这帮不该随便打听道儿的骑兵身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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