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切重归原点,筝看着齐鲤元,皱起了眉头。
这怎么,还咸着呢……
看来,靠天靠地,都不如靠自己。筝放弃找寻,倔强地环起双臂。她今日就是使出毕生绝学,也要为自己这唯一的亲侄子,起出一个响亮的名字,瞧她眯起双眼想了半天,终于想到一个词。
“旗开得胜。”
筝观察起周遭人的脸色,“就叫太史胜怎么样?”
简单大方,寓意还好。这下筝看他们还说什么吗?且看话音落去,不管别人如何,崔植筠定是第一个支持自家媳妇,他于众人面前,追加解释道:“百战百胜,克敌制胜。小筝想的,确实不错。”
筝闻言挑眉看向自家二郎,心想还算他有眼光。
“好,不愧是我闺女,名字起的有点意思。”
太史正疆自是对闺女无甚异议。
他将目光又传向赵黑鸢,“那黑鸢意下如何?我家糖球意下如何?”
糖球晃晃手,表示赞同。
众人已渐渐习惯赵黑鸢的性子,便也没对她半晌答出的那句好字,感到奇怪。
于是乎,这孩子的名姓,便如此落定。
就是直到此刻,那说着要来给孩子赐名的齐鲤元,仍是咸的不能自已。可众人也没多理会,太史正疆张口询问起,“黑鸢,你此次归京,准备呆多少时日啊?如此我也好叫人去准备。”
太史正疆想着,他们最少不得住上个三五日。谁成想,赵黑鸢竟开口回复说:“哦,太史将军,不必麻烦。我们一会儿就走。渭州那边,还有事等着我去处理。我早与郎君说好,不多留。”
筝在旁闻之诧然,“啊?大嫂,合着你赶了那么久的路,吃顿饭的功夫就走?”
筝难以置信。
她这大嫂还真是来去匆匆,一点也不像她那慢半拍的性格。
只是,不等太史筝把话说完,赵黑鸢便更加风火地站起了身,这就要于众人告别。太史正疆与太史筝在震惊之余,也不好强留,毕竟眼前人也不是强留就能强留下来的。
就这么,拉着崔植筠跟着老爹出门送人,筝与一行人来到了最初碰面的前院。
可立在前厅下,赵黑鸢挠挠头。
……我马呢?
但闻老爹一声惊呼,众人转眸看去,战马挣脱了缰绳,正在右边的廊下饱餐一顿,“天爷,谁把马牵院里了,我这上好的御贡雀梅呦喂——可就剩没喽。”
第104章 回家
后来, 送别大嫂,齐鲤元先行,
众人当是各自归家。
崔植筠抱着昏昏欲睡的小玉, 立在廊下, 筝则挽着他的手臂,默默靠了上去。
想这一日如梦, 筝先是见到了那存在于大哥书信里的大嫂,而后竟又意外的, 给自己那甚至都未曾听闻的亲侄子起了个名。只是,大家都还未曾熟悉热络, 这母子俩便如一阵风般疾走远行, 甚至连道别也是匆忙。
望着长街上潇洒的背影消失不见,赵黑鸢重新奔赴于属于自己的日子。筝笑了笑, 尽管有些不舍, 可她也知晓,人这辈子不就是在不断地重逢与告别中, 渐行渐远?
这世间, 大抵能与自己相伴的, 也只有她倚靠着的这个臂膀了。
转眸看去太史正疆,筝笑问:“家中添丁, 爹可欢心?”
“欢心?”
太史正疆回头瞥了眼闺女, 直言说:“我闹心!你这大哥自小就不叫人省心,做什么事都是一意孤行。整日招猫逗狗, 上天入地,活脱是个混世魔王。瞧他如今这寻的媳妇, 亦是不叫人放心。行,你们啊, 一个个都长大了,有本事了。爹是管不了你们了。你们想怎样,就怎样吧。”
太史正疆虽嘴上不饶,心里却是欣慰的。
如今孙辈已得,儿女也都安身立命。老爹自觉终是能给在天的亡妻一个交代,如此,哪怕叫他现在合眼也安心。
筝瞧出老爹暗藏不表的心绪。
那是种不可言说的父爱。
抿嘴一笑,筝离开崔植筠身侧,像从前那样挽起老爹的手臂,打趣道:“嘁,大哥这还不省心?婚事不用爹操心,现在连孙子都让爹抱上了,您还不满意?我瞧——爹这就是得了便宜还卖乖!”
太史正疆瞧闺女贴了上来,连连推去她的脑袋,“没有规矩,你都多大了?贤婿还在这儿。去去去,别来粘我,烦死了。行了行了,既然这饭局都散了。你们也早些回去吧。你爹我啊,还得去瞧瞧我那雀梅呢。”
“没空伺候。”
太史正疆说罢,撇去闺女的手,转身就走。
筝望着老爹精气神十足的背影,扬声说:“爹,你真不用我们留下陪陪你?”
太史正疆背对身后人挥挥手,答曰:“你爹我还没老到需要人陪,走人——”
筝闻言冁然一笑,心想这老头还挺倔,跟着回身拉起刚与岳丈颔首作别的崔植筠,筝抬脚大呼一声:“走二郎,既然爹发话,咱们便归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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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人归去伯府时,不过半下午的光景。
崔植筠抱着熟睡的小丫头,仔细走下马车,生怕吵着她。随之站在车前抬眼去看,只见筝扛着一靶子糖球钻出头来,甚比他还小心翼翼,
崔植筠瞧她那滑稽模样,扶额难言,“小筝,你真有必要这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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