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飞往宇宙的商顽民,在建木的指引下寻找到了拥有“龙脉”的新家园,将其种下。而长年累月与龙脉相处、开始食建木之叶的商民逐渐变得强大,并继续了杀伐之道,直到龙脉枯竭,无以为继,再移他乡,却再也栽不活第三棵能助其兴盛的建木了。
奇怪的是,即使背井离乡,即便不再祭“帝”,也不再信神,选择了与地球亲族截然相反的另一条道路、开启了千年杀伐征战之旅的商民也不曾忘记那些古老的传说——他们绝口不提自己作为政治/斗争失败者的身份——于是,在他们口口相传的歌谣里,他们是奔月之人的后裔。
故而,千年后,这支亚人类宇宙移民,流浪数百年的战斗种族,结合着古老的传说,自名“夜兔”,这名号一度威名赫赫——不过,到只剩一人的如今,再提起,也是徒增落寞罢了。
第103章
身为夜兔与身为超人最大的不同,大概就是在不得不利用默想抵御痛苦之时,身体的记忆优先于灵魂的记忆——他们已经对这件事加以多次验证,就不必再加以赘述了。她想来想去,也不再能唤起那种嗜血的冲动,尽管它们仍旧陪伴着她,只是她不再能把缰绳交出去,肆意任凭杀戮支配了。因此夔娥还是头一次——那么清醒,又那么疼痛。
她从前往后,开始想起露易丝。在这场英雄们的共谋里,她算是一位知情者。虽然克拉克的工作被他自己接手了,她也不必真的代替他去上班——这点和成天赶去韦恩露面的布莱雷利不一样,谁又能指望——她一个英文只停留在能读懂一部分通俗小说水平的姑娘去做记者的活儿呢?然而,在正义联盟去往中国的日子里,露易丝责无旁贷地揽下了原本属于克拉克的承诺。
她从家中翻了一台相机给夔娥,捧在手心里很沉,但夔娥意识到,以超人的力量来讲,原本只有重若千钧之物,才有资格被称呼为“沉”,所以这更像是一种被潜意识重视所导致的心理沉重。
“在许多时刻,”她温柔地说:“尤其是在那些还不算发达的年头里,比起文字,这才是记者的立心之本。”
在起初,摄影是作为留下某种固定影像而存在——许多人认为这是绘画的代替品,于是最初,摄影也被视作一种能够带来如下错觉的新奇事物:人类从流动不息的世界中抢夺、并占有某个时刻,比绘画更迅速、更隐秘、更富有野心。
“而且,你应该也听说过,在摄影普及之初,许多人将其视为能摄取魂魄的巫师匣子。”
“对。”夔娥在心里补充了一句:我大清笑话真是人尽皆知啊!
尽管露易丝并没有专指哪个国家——毕竟,这种事在欧洲也发生过。
她专门空出了一个乔纳森跑去找达米安的周末,开车领夔娥去野外,她拿上了自己和克拉克的相机,教夔娥如何摄影——从如何操作,再到取景、构图,多亏了氪星人作弊一样的学习能力,还有这具身体的条件反射,她很快就拍出了几张像模像样的照片,并得到了露易丝的夸赞。
“我换回去后也许就不能拍出那么好看的照片了。”她捧着相机,不好意思地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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