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会说,这就是小丑的高明之处了。
高明,我知道形容词颇有抬举他的意味,大红,你如果有那么高见,我们等会儿再说——刚才说到哪来着?像哥谭的象征是蝙蝠侠一样,他亦努力将自己化为另一重象征,罪恶?并不,而是笑。笑有什么好讲的呢?就是因为它太平常,太与人性相关。
在围炉的夜晚,提姆曾如此说到。
虽然不想承认。杰森说,够恶心的,但我没什么好讲的,那个狗屎东西就是这样。
没错……众所周知,小丑不乏跟随者,他教他们用笑颠覆一切,也就是消解道德、严肃、法律,实际上,这点蝙蝠侠早就做过分析。在直面他之前,我认为有必要为了不太了解他的人再次重申一遍:他是一位狄俄尼索斯□□式的领袖——酒神狂热。话说没人没看过《酒神的伴侣》吧?
哦……你没看过啊,抱歉,提姆不是故意的。迪克对举手的人说。
抱歉了。提姆怀着歉意道,他接着说下去:简单来说,它展现出了一种……非理性的狂热,底比斯的统治者彭斯特用理性和秩序统治这座城市,但对底比斯势在必得的、彭斯特的表兄狄俄尼索斯希望整座城市都是他的信徒,因为他出生于这里,后来流浪到亚细亚,然而回到故乡后,他的表弟却不让居民信仰他。
——于是狄俄尼索斯便设计和挑唆女人们发疯,狂女们疯疯癫癫地赤脚出城,烧掉房屋,杀死男人,寻欢作乐,吮吸野牛的乳汁,弄死不信酒神的姐妹……
杰森一一道来,他第一次看欧里庇得斯是在……哦,死前,但好在去冥界一趟,没把这些宝贵情节给丢下。
连彭斯特的母亲都没能逃过疯狂,她也被酒神蛊惑——喂,小心!
他手疾眼快地捞起差点被发呆的布莱雷利给推下去的杯子。
抱歉。这下道歉的人有两个了。我只是突然有点……不安。你继续吧。
没人怪罪他,因为——有更多人比他还有理由不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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