啊,对对对。
介于小丑在笼子里,他在笼子外,他本来想给足笑声和面子,但是又觉得便宜他了,干脆开始漫不经心地编一些赞美之词——他当肯定了小丑对哥谭人民的“贡献”并且准备之后投资个一千八百部电影电视剧来给这位知名哥谭人士扬名并且宣称等您死后我还会继续出资赞助一位小丑来世界巡回保证您成为一个真正的喜剧演员之后,这位哥谭噩梦——这位脸皮被化学液腐蚀得如同皮革一样紧绷的丑角,正以前所未有的恐怖神情盯着他——
就像小丑自己所言,用笑来对抗蝙蝠侠的严肃,那布莱雷利自然也可以走对方的路让对方无路可走,用讥讽、喜剧和民众的大笑来无限解构他这么多年来在哥谭人心中塑造出恐怖的形象。实际上,这对一些死去的人是不太公正的——然而,布莱雷利仔细考察了一下,小丑的享誉全美,只要他敢说要做,还真有人敢跟着投,谁不知道,这地方还有卖小丑抱枕的呢!
而这一切都建立在一个前提下:蝙蝠侠不在哥谭。
蝙蝠侠上哪去了?也许在中国吧,运气不好一点,可能已经快前往冥府了。继任者小丑一个都看不上,尽管布莱雷利没太捋清楚小丑和蝙蝠侠究竟是个什么关系——这个话题只有提姆敢开口谈,其他人多少有点讳莫如深,尤其是杰森。但这不妨碍他在通了三个宵,用提姆的权限看完了大部分有关小丑资料后,得出了一个含糊不清的、似乎不太能站得住脚的结论:
小丑这个角色,或许代表了一种荒谬情绪。
蝙蝠侠和小丑都在某种程度意识到了这个世界就是操蛋狗屎且荒谬(他不确定他们到底理解到了哪一步,没准是跳出了世界之外,也可能一脚踏入了神秘主义范畴,除了这俩心照不宣的宿敌,其他人根本没门知道)小丑认为在他的认知范围内,唯有蝙蝠侠是勘破真相的,并且认为蝙蝠侠的选择与他相悖,为了论证他的选择,才和蝙蝠侠死磕到底——
但他摸不准到底哪种形态下,小丑才算胜利——正如加缪提出的几个方法一样:自杀,自愈,彻底绝望,无视,或者陷入无限的神学诡辩中去,亦或者高举虚无主义大旗,其中有一项,蝙蝠侠做了就算小丑赢;而哪种情况下,蝙蝠侠才算胜利——坚持存在主义,坚持反抗,亦或看清生活真相后依旧热爱的英雄主义?
实在想不通的布莱雷利最终选择了放弃,嗨,他们俩自个都没论出个高低呢,就不要为难我这个小猫咪了。
而也许就如同荒诞存在的基本要求是对其不能进行苟同、且存在于比较之中那样,他在实在是缺乏一些对二人的直接且客观的理解下、且依靠倾向于高度抽象的分析中隐隐察觉到了这样一个令人心惊的结论:蝙蝠侠存在,小丑才能存在。
他对这个结论感到咂舌:这是什么悖论,蝙蝠侠存在,才会有小丑,但正因为哥谭的混乱和扭曲总是诞生出小丑这类角色,所以需要蝙蝠侠。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