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几乎没有什么理想,唯一的理想便是,下一餐有得东西吃,在世人的眼光里,他们处在最没有地位的阶级,
那个乞丐青年就是程风了,只见他傻傻的,身上的衣服破破烂烂,连皮肤也几近黑碳一般,他只记得初次见到眼前的这两个乞丐时,他俩做的第一件事就是ba光自己的上等衣服,然后把他们那破烂不堪的衣服裹到自己身上,硬把自己全身涂的乌鸦一般黑,还往自己手里塞了一个讨饭用的大碗
乞讨生涯就这样湖里糊涂的开始了
这两个乞丐在这街头已经混了将近十多年,辈分着实不低,年长的叫阿六,稍微年幼点的叫阿七,他们每次都把程风讨要来的食物一抢而光,吃完了再让程风去要饭
每一次,程风都傻傻的,没有一次拒绝,反而还对他们傻笑着“呵,呵呵,呵呵呵”只有他肩膀上的小白对着阿六阿七大声呼喊不满,不过却没人理会。
程风拿着那个馒头,在阿六面前晃了晃,傻笑道“阿六,什么是馒头?”
阿六不耐烦的瞥了他一眼,一吧将馒头抢了过去,大口的啃吃起来,其间不忘分给阿七一小瓣。
“好饿呀。”程风摸着自己的肚子,在街角的一处墙壁上靠下,小白很温顺的卷缩在他的怀里,
他已经三天没吃饭了,身t异常憔悴,令人心痛,如果珷玞在的话,这整条街都要给掀翻了,
“油条,老子还想吃,你去对面那馒头铺里偷几个馒头过来。”阿六一脚踹在程风身上,把他踹出大老远,他知道程风根本就不会反抗,这样的人天生就是给人欺负的吗,阿七忙补了一脚上去,似乎这样欺负别人是一件很舒服的事,
“好痛呀,哎呦”程风连忙站起身,傻乎傻乎的进了那家饭馆。
饭店的老板是个年轻美丽的女子,她旁边还有几个男子正在忙呼着,店铺里的生意着实不错,十一张客桌有七张坐满了客人,店主一身绿妆,忽见一个乞丐进来,不由一愣,她笑了笑,拿起几个馒头迎了上去,把其中的一个包子塞到程风手里“吃吧,这里的包子口味还是不错的。”
程风端着个馒头左瞧瞧右瞧瞧了大半天,仍旧没有要吃的意思,而是傻傻说道“包子是不是包的儿子?”
那女子一愣,敢情这个可怜兮兮的乞丐还是个傻子,她确乎是一个善良的人,把手里的四五个包子全部塞到程风的衣兜里,轻轻笑道“都拿去吧,饿了的时候用得着。”
在如今这个乱世,好人已经相当稀少了,如果程风没有傻的话,就会现眼前这个朴素美丽的店主正是陈菲,而如果程风的脸没有被阿六阿七涂成黑碳的话,陈菲也认得出出来,站在她面前的这个乞丐正是程风,
不过她已经成了傻子,不可能记得起这些往事,或许以前的他很坚强,很执著,正如希尔说的——你,程风是我希尔这一生唯一佩服的人!
但是眼下的程风,已经不再有以往的风采,
他冲陈菲傻傻的笑了笑,然后转身出了大门,直本对面的街角,
因为阿六,阿七在那里等他,
乞丐的命运是非常悲惨的,他们处在社会的最底层,
未等程风停小脚步,阿六阿七就跑过来把他衣兜里的馒头一抢而光,然后一人一脚把程风踹倒在地,独自享受美餐去了,
一直站在门口的陈菲怔怔的看着这一切,她不由得想起了一个人——程风!
以往自己流浪落魄的时候,是他帮了自己一把,才走出困境。
接下来的几天,程风每天都到陈菲的铺子里讨要一大堆的豹子,然后又被阿六阿七一人一脚踹在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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