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长老会的参事局和民调局之下,还可以自行设立一些部门,萧远虽然背靠现代支持,身后有数十亿的网民充当智囊团,可是没有身临其境,那些意见他可不敢采用,而且还要根据实际上的情况才行。
所以在长老会这头,两大局设定,下面的一些部门全部由长老会和下属两局自行设置,等到时机成熟,萧远再自行整编就是了。
但是所有的底限都只有一条,就是长老会做为大人府的下属机构,只有意见和建议的提供权,没有任何的决定权,这个长老会有像大明的柬言机构,不过却并不具有那种闻风而奏的权力,必须多少也要有些证据才行,否则的话空口白牙的啥是啥,早晚要把大人府机构给弄蒙了。
第二个在大人府下的平行机构就是司法会,萧远打的主意挺好的,从一开始就将司法独立出来,直接受大人府管辖,而不用听命任何机构,在司法会之下,还设有证调局、法研局两大部分,证调局拥有调查权,对任何其它部门提供的证据都可以进行调查,但是却没有定罪的权力。
而法研局,就是一个定罪的部门,现在萧远使用的还是大明法典,只不过是经过删改的大明法典,证研局的人员要求就是熟悉这部法典,然后进行研究定罪,最后提交给司法会的十八名司法长。
同样的,两局下面可以自行设一些的部门,但是绝不允许拥有任何越权行为,萧远也知道,若是司法会一直处于大人府的管辖范围,仍然无法做到真正的司法独立,但是新县现在还很不成熟,方方面面还没有完全建立起来,所以只能暂时处于大人府的管辖范围之内了,等到时机成熟,才能做到真正的独立。
第三大部门就是管理会,设十八监管长,下属同样两局,一个行政局,一个公安局,行政局主管的范围就大了,下属自设部门,主管新县现在所有的行政方面的管理责任,什么税收啦、水利啦、农田管理啦之类的,全部都在这个部门之下,可以这个行政局将会成为新县最为庞大的一个部门,不过暂时还很,以后会寻机将这个部门进行更加的细化。
公安局就是主管治安工作,新县现在人口已经突破五万了,一些轻伤退役的士兵也需要安置,经过法律培训之后,就可以充当警察来使用了,执行的就是地方上的安保工作,毕竟现在新县的人口已经多达五万余人,像一个中型的城镇了,从前一直都处于半军管状态,必须要有一个专门的部门来管理。
但是这个公安局抓捕审问权,却没有定罪的权力,定罪的权力在司会会的手上呢。
第四大部门就是军会,同样由十八名长军来参与管理,这十八名长军更多的时候是充当一个参谋的角色或是军法的执行者,真正的军队调动权是不会通过十八名长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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