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时他才大三,被安排到南山市,跟着前辈学习考察。南山市是函省的第二大城市,发展水平仅次于洛城,不过因为是工业城市,不像洛城那样充满文化气息。
案子发生在当地富人云集的南溪中学,一男一女两个初三学生失踪,警方起初判断是绑架,但家属始终没有接到绑匪的电话。男生和女生关系很好,平时形影不离,但家庭条件差异很大,女生是艺术生,经济一般,男生家里做生意,很有钱。
随着时间推移,两人还活着的可能性越来越小。这时一所远离南溪中学的废置工厂发生火灾,消防队员在被烧塌的乒乓球棚下找到两具烧焦的尸体,经dna比对,正是失踪的两名学生。
受当时的客观条件限制,调查进行得不太顺利,不久警方注意到一个鬼鬼祟祟的学生,他总是在观察警察,几次出现在关键地点。警方甚至将他当做了嫌疑人,他却说,自己是个校园侦探。
陈争记得,那是个很矮,留着妹妹头的白净男生,学生们都叫男生“萝卜”。初中生里,很多女孩子比男孩子先长高,而“萝卜”即便是在矮个子男生里,也算是矮得出众的,可能连一米五都没有。
“萝卜”不算特别内向的孩子,否则也不会当什么校园侦探。不过大约是因为头发帘子太长,总是挡着眼睛这扇心灵之窗,所以陈争觉得他不爱说话,心思全都藏在心里。南溪中学大部分学生家境优越,“萝卜”的衣服全是名牌,但和校园里常见的“少爷”相比,“萝卜”身上少了些傲气,是个很神秘的小孩。
但就是这么一截矮“萝卜”,给警方提供了一个重要线索。
“萝卜”说,在男生和女生失踪之前,他看到一位语文老师和失踪的男生发生过争执,地点很隐蔽,是在周六放学后的男厕所。男生扬言家里有背景,要让语文老师好看。
警方开始集中调查该语文老师,发现火灾现场留下的足迹与他一致,后来又收集到更多证据。语文老师最后承认,是他杀死了两名学生,因为他们冒犯自己,伤了他的自尊。
这案子在当年是个大案,参与的警力很多,陈争作为学生,能做的并不多,而“萝卜”在提供了线索之后,也渐渐成了局外人。在参与度上,他俩可以说都很低。
他曾经对“萝卜”很好奇,这小孩儿有次在他背后观察他,被他逮到了,却死活不承认。他恶劣劲儿上来,说“萝卜”影响警察查案,要送“萝卜”去见家长。“萝卜”本来就白,这一下更是吓得像扎进了面粉里。
他发现自己把小孩儿吓惨了,不肯好好道歉,清清嗓子,揉揉小孩儿柔软的头发,严肃教导:“学生的任务是学习,你这样很讨嫌的,知道吗?”
“萝卜”呆呆地站着,他看不到“萝卜”的眼睛,心想:遭了,这怎么哄?
好在当时队友来找他,他走之前又看了“萝卜”一眼,小家伙孤零零地站在原地,有点可怜。
不久,他们这些外来学生就被调了回去,他没有参与后续侦查,也没有再见过校园侦探“萝卜”。
“哥,你在想什么?”鸣寒问。
陈争说:“以前我也遇到过一个校园侦探,挺好玩的小孩。”
鸣寒说:“不是讨嫌的小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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