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二十年,子霞满了十二岁。
这一年,心莲生了一场大病。家33里的钱给心莲诊病后是空空如也。子辉在高等学堂刚毕业,为了姆妈的病,子辉决定不去念大学了,省城的大学是新式的,子辉真的很想去念,可是家里实再是供不起他念书了。妹妹为了他一天学也没上过。姆妈现在又病倒了。他已经十六岁了,可以担负起养家糊口的责任了。
子辉去了庆城的胡记钱庄做学徒,每个月三个大洋,等学徒期满就可以拿到五个大洋。
心莲的病却是越来越重,从庆城请来的郎中都束手无策。郎中说庆城里有一家外国传教士办的西医院,倒可以试一试。
子辉找舅舅商量,舅舅这几年生意也经营得很不好,再也没有钱接济心莲一家了。
舅妈看到子辉来,满脸不高兴。舅舅和子辉面对面坐着,舅舅的意思也是试试看西医。可是钱呢?从哪来钱呢?西医可不便宜。
一旁的舅妈发话了:“子辉,我倒是有个让你妈有钱治病的法子。就是不知道你们肯不肯?”
“舅妈,你快说,我们肯的,只要能给我姆妈治病,我都肯的。”
子霞也拼命地点头。
舅妈看着子霞:”西门玉琳街上的江泰和杂货店的江老板,要给他们家的大儿子定一门亲事。“
子辉怔怔地望着舅妈:”舅妈,你是说把子霞嫁人吗?可是子霞才十二岁啊?“
子辉咬着嘴唇:”我不同意,我就是给东家打一辈子长工也不会让子霞受委屈。“
舅妈拍拍手:”好,好,算我没说。其实子霞十二岁了,去江家做几年童养媳,等到十八岁再圆房不也很好吗?好歹这几年不用在家吃闲饭了,我也是为你们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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