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鸡不成蚀把米的陈志远原本想一探苏思琪身材面貌,可是没想到竟然失足将自己掉落万丈深渊,这时苏思琪穿戴整齐的坐在沙发上看着陈志远,而陈志远则是穿着一条内裤,可是按照他们之间的约定,陈志远必须要光着身体去电梯里,可是不能留下任何布料在身上的,陈志远刚才对苏思琪过了过分的举动,所以心中有愧,愿赌服输是理所当然的事情,再加上苏思琪的威胁,陈志远似乎根本就没有选择的余地了。
“就留一条内裤都不行吗?”陈志远现在心里可是悔得不行,要看女人哪里没有,偏偏要招惹上苏思琪,这不是自找麻烦吗?
苏思琪坚定的摇了摇头,道:“不行,输了就要认账,不然的话,就跟我去派出所,强奸未遂可不是一个小罪名啊。”
“可是我这么光着出去,也是得进局子的啊。”陈志远一脸苦笑着说道。
“这我可就管不着了,你要是不出去的话,我马上打电话报警。”苏思琪摆明了是不会放过陈志远的,语气坚定,不容商量。
陈志远咬了咬牙,他这么没尊严的和女人说话,这可是第一次啊,大男人的,愿赌服输,不就是光着身子去走一圈,多大个事办不下来的。
“大爷我去了,你别栽倒我手里,不然的话,要你好看。”陈志远极有脾气的摔门而出,在出面前,还脱掉了身上最后一条内裤,不过在出门之后,陈志远的气势就瞬间降了下来,虽然走廊上面目前还没有人,可是一进电梯里,必然就会有人的,到时候恐怕场面就难看了,陈志远心想就在门边站一会儿,然后回到房间里,就说自己已经去过了,可是在这时,苏思琪竟然也出来了,看样子是准备要监视着陈志远上电梯一般,这个举动可是让陈志远恨得咬牙切齿。
陈志远瞪了一眼苏思琪,随后就朝电梯里走去,电梯打开的那一瞬间,陈志远几乎不敢往里面看,大概过了三秒钟的时间,陈志远才敢直视电梯里,电梯里空无一人,顿时让陈志远松了一口气,不屑的看了一眼苏思琪,陈志远大摇大摆的走进电梯,当然,从头到尾陈志远的双手都是捂着胯下的。
陈志远心跳从未如此快速过,几乎感觉到自己的心脏快要跳出来了,心里默默的祈祷着千万不要有人使用电梯,可就是这时,电梯突然停了下来,陈志远欲哭无泪,心想明天的报纸头条会不会就是他,而标题便是‘豪华酒店中出现无耻暴露狂,市民立即报警,制止了悲剧的发生’。
电梯一开,陈志远站在墙角边,尽量的遮住自己的身体,可就在这时却听到一阵笑声,而且这个声音非常的熟悉,陈志远转过头一看,竟然是苏思琪,而且看她喘息的样子,似乎是跑下楼来故意恶整自己的,陈志远的脸色变得更加的难看,这个女人还真是让他丢尽颜面啊。
“苏思琪,你别太过分。”陈志远咬牙切齿的看着苏思琪说道。
“下一站,等你。”苏思琪一脸戏谑的看着陈志远说道。
电梯门关上,陈志远心里的恨意十足,刚才苏思琪那番话摆明了要还要整自己的,陈志远不禁心里暗想,等会儿一定要给她好看,果然,在下一层的时候,电梯又停了下来,陈志远惊讶这个女人的速度还真不是一般的快啊,嘴角露出一丝邪笑,他要报复苏思琪,所以在电梯门打开的一瞬间,陈志远放开了捂着胯下的双手,准备给苏思琪一个震撼教育,可是当电梯门完全打开的时候,陈志远顿时傻眼了,站在电梯门外的竟然是两母女,而当那个小女孩看到陈志远的时候,瞬间就大哭起来,看样子被吓得不轻,而那个妈妈也有些傻眼,估计是没想到在这种地方会遇到陈志远这种人。
“你这个变态想干什么。”妈妈护着自己的女儿,一脸警惕的看着陈志远说道。
陈志远回过神来,马上捂着胯下,一脸歉意的说道:“对不起,对不起。”
妈妈没有废话,直接摸出了电话,看样子是要打电话报警,陈志远刚想解释,热线已经接通了,就听妈妈在向电话里通报情况,直接用变态流氓来形容陈志远,让陈志远欲哭无泪。
这时,苏思琪的身影出现在母女身后,笑意更深,并且还不时的用手指指着陈志远的下面,不知道是想表达什么。
不到三分钟的时间,陈志远就听到了楼下传来的警报声,这下可真的是哭都哭不出来了,以这种方式进去局子,陈志远不知道得吃多少的黑拳啊。
苏思琪还算有良心,在警察来之前把衣服丢给了陈志远,而趁着这些时间,陈志远马上穿好了衣服,等警察上来的时候,陈志远已经穿戴完毕。
这时不仅是警察赶来了,酒店的保安和经理都来了,警察直觉去询问那个妈妈,而那个妈妈则是指着陈志远把刚才发生的事情清楚的讲述了一遍,陈志远对此没有否认,只得跟警察进了局子,而在被带走前,苏思琪还在一旁一脸笑意的看着陈志远,这可是让陈志远恨得无以复加。
进局子,问笔录,陈志远也把自己和苏思琪的事情完全坦诚,基于陈志远这种伤风败俗,败坏道德的事情,要被拘留一个礼拜,也就是说,陈志远得在拘留室待一个礼拜,这让陈志远欲哭无泪,不过在清点东西的时候,陈志远却突然得到了释放,这让他感觉有些莫名其妙。
出了局子,陈志远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一切笔录都做好了,陈志远甚至也签了拘留书,可是到最后时刻他又被放出来了,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里面过得还好吧。”苏思琪突然出现在陈志远的身边,其实她在门口已经站了很长时间了,只是陈志远垂头丧气的出来,没有发现她而已。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