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夜恍如隔世,反反复复不知道折腾了多少次,第二天醒过来已经是上午十一点,手脚发软全身没有一丝力气,就像是跑了一场万米马拉松之后一样,全身都酸了。
起身依靠在床头摸出一根香烟点燃,头脑还没有彻底清醒,不过唐曼莎已经不见了,我想她可能是提前离开了,能自己下地走出去也算厉害,只能说她是久经沙场见多了世面……
在烟雾缭绕中精神慢慢苏醒,心思也开始活跃起来,只不过面对此刻的手脚发软,心里有些感叹。
我感觉自己的身体大不如从前,每天抽烟过量饮酒无度,做事过度压榨脑力,加上黑白颠倒的生活缺乏锻炼,身体越来越不如从前,我想应该还能活到四十岁,到那个时候该做的事情也都做完了,心里不免有了些安慰。
在这个世界上没有人希望自己短命,只有因为心结想不开的人才会寻短见,可我清楚自己是做什么的,也清楚自己的复仇之路要面对的是什么,到了我这个年纪还不金盆洗手告老还乡,那危险也越来越靠近。
老话说夜路走多了总会碰到鬼,我非常清楚这个道理,而且身边没有几个朋友,做事也越来越困难,在苏州杨二的地下赌场孤身一人对抗组团的老千,其中有多难只有自己知道。
俗话说双拳难敌四手,猛虎架不住群狼,我也该为自己拉点人一起做事了,不然单凭我一个人的力量还是太弱,可我本性多疑从不轻易信任别人,又怎么能在赌桌上放心把一切交给别人呢?
“东哥。”突然唐曼莎进门了,换了一件白色的休闲衬衫,手里端着一个托盘放着几片面包一杯牛奶,脸上挂着耐人寻味的笑意,走路还有些扭捏的不自然。
“曼莎姐,你不会是亲手给我做了早餐吧?”我调侃了一句,心想她的转变可真是够大的,不过这些东西我是不会吃的,任何我不信任的人提供的食物,哪怕饿肚子我也不会吃。
“快点吃一点东西吧,不要身体要吃不消了呢。”唐曼莎意味深长的说道,眼神暧昧的瞄了我一眼,我笑了笑示意她把东西放下。
唐曼莎坐在床边用手挽了一下刘海在耳后,恍惚之间我感觉唐曼莎的侧脸很漂亮,标准身材和脸蛋,绝对算的上是美女,感觉有些熟悉的感觉,可能所有美女都长得差不多吧。
唐曼莎拿过了我手中的香烟自己抽了一口,神色中带着一股迷离,这一幕看的我心里痒痒,不过却也是心有余力不从了,不得不说女人抽烟时候的样子很颓废,也很有味道。
起床洗刷了一下,我让唐曼莎回去,随手把面包牛奶倒在了垃圾桶中,肚子里空空的,相比牛奶面包我更喜欢丽莎亲手熬的白粥,平淡朴实却让人依恋。
离开酒吧我给丽莎打了个电话,让她先准备一下白粥,我随后打车直奔富豪会所。
白天的会所门前空空荡荡,阳光所在的地方一片和谐,可我却感觉融入不进去,仿佛我这种人本身就应该生活在黑夜当中,也习惯了黑暗中的一切,更习惯在黑夜中隐藏自己的一切。
回到会所内属于我的包房,一屁股坐在沙发上,感觉走路有些头重脚轻的,现在我一动也不想动,只想喝一碗热乎乎的白粥,回味曾经的时光味道。
“东哥,去冲个澡换身衣服准备吃饭吧,白粥马上就好了。”丽莎拿着崭新的衬衫西裤放在床上,我摆了摆手意思不去,此刻我懒得动一下。
“不能偷懒,衣服都是酒味,快点快点。”丽莎撒娇一样的说着,看我没有动弹的意思拉着我的手晃了几下,拉拉扯扯把我弄进了洗澡间。
我都还没来得及说什么,不过看丽莎低着头撅着嘴的样子很好看,让我仿佛置身于另外一个清新的世界。
“哎呀,丽莎现在厉害了啊,还都指挥我了啊!”我一边解开衬衫一边故意调侃了一句,丽莎没说什么,但气呼呼的把我身上衬衫脱下来丢在了旁边,没有针对我而是针对了衬衫,我隐约明白了。
“好了你出去吧,我简单冲个澡。”我淡淡的说道,语气中带着些冷淡,我知道丽莎在意的是什么,可这种在意对她来说不是一件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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