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秦城城南二十里外。
原先是横跨四郡渭水河分支的一条河流,早在百年前就只剩水道。
干涸的河床不流清溪河水,只有握在手掌间会顺着指尖缝隙滑落的细细沙砾流淌在内。
听闻杀了贼寇就有酒肉吃喝,底下这帮弟兄也就没了个把月前大家还是同行的觉悟,各个摩拳擦掌准备好好干一场。
在西凉,不敢杀生的汉子,是会被人耻笑的。更何况这帮几乎人人手上都沾血的汉子。
河道下游,距离龟缩在河床下匪寇不足十里的地方,侯霖一声令下,底下人热火朝天的开始扎营安寨。不比以往只是逗留一夜便要赶路,在特意嘱咐下这次营寨不光位置特殊,更是搬出了从山林间削木制作的拒马,两百骑被侯霖分散出去,沿着河床往南扇形搜寻,听多了立足未稳就先被人先发制人的战事,侯霖不得不上心。不过比起这等小事而言,他心里更是没底收拾掉这三股匪寇。
在城中,他召集几人再三讨论,其实大多时候都是他和荣孟起两人拿注意。秦舞阳素来不爱说话,王彦章则是爱搭不理,抱着那杆比命还重要的银尖枪打着瞌睡,千胥和严虎两人大老粗,提刀砍人绝无二话,可遇到帐中谋划这等事情,就是睁眼瞎。
最后拿定了注意,准备先拿河床匪寇做磨刀石。
晴空万里无云,戈壁土地龟裂成一块一块,毒辣日光直射地面,炙烤着滚烫沙砾,侯霖脱下草鞋踩在上面,粗糙老茧的脚心不仅没有被滚烫沙砾烧的缩回,反而觉得一阵酥软舒适。
荣孟起还是那身从未换洗过的长袖宽袍,无声无息的走到他身后。
“三股匪寇中,唯有河床这支实力最弱,人数不如雁荡山的山贼多,个人战力又不如那支响马,可官军围剿多次,都是无功而返,反而误了不少将尉性命。”
侯霖抬起头,望着延伸不绝的河床淡淡道:“是挺蹊跷的。出城前我专门去问了三秦城的士卒,只说是两军交阵,风沙四起,不一会中军大营的将旗就被折断,一次两次也就罢了,可郡兵围剿了五次,次次如此。在三秦城士卒嘴里这河床匪寇头目就成了诡道方士,能乱军之中做妖法取敌将首级。”
荣孟起嘴角稍稍翘起,对他而言这便是笑了。
他自然不相信什么道士妖术,能在乱军丛中取敌将首级的只有万人敌的武夫。
侯霖转过头道:“这次可能要劳烦你的五百陌刀手了,希望能少死人,你那五百精锐,死一个就少一个,不说你,我也会很心疼的。”
荣孟起笑容不变:“打仗哪有不死人的。”
侯霖穿上草鞋,走远后才撂下一句:“能少死人,总归是好事。都是胎生父母养,没有谁一定该死。”
一个时辰后,四千多人浩浩荡荡的去往河床匪寇的落脚处。
河床匪寇自称是渭野狼兵,当头的是一个身材矮小的中年汉子,属于放在人群中毫不起眼的那种长相气质。可偏偏底下一千多弟兄却对他敬佩至极,愿为其心甘情愿赴死的绝不再少数。
士为知己者死,这匪头沉默寡言,除了杀人外最爱做的就是饮酒,前面有一个落魄书生投奔,为了讨巧取媚,一脸谄笑着作诗称其是豪饮千杯酒,笑取万人头。
结果就成了这头目刀下数不清的亡魂之一。不爱说话的他那天偏偏狞笑说道:“老子喝酒从来都是用坛。”
这倒霉书生哪知道,头目的原配妻子就是和一个书生通奸被他所逮,一怒之下割掉了两颗人头悬于家门外,不得不落草为寇。
他平生最恨的便是自视清高的读书人,见一个杀一个,从没有过手软。
听到又有一伙官军过来围剿,他毫不在意。
不过又是来送些粮草兵器的送死鬼,他只关心一点:这次来的官军将校有没有上次那三翎将军的脑袋值钱。
河道地形特殊,凹于平原三丈低,想要下河道,就只能乖乖的从仅能通过一辆马车的下坡进来,正是有了这天然屏障,他才敢肆无忌惮的在这建起巢穴。
招呼手底下有些日子没有见血的喽啰,他手里提着一把兽口柄把的短刀,走出河床。
没有什么阵前叫嚣,也没有含情脉脉暗藏刀剑的招安说法,两拨几个月前还都是绿林好汉的人马隔着旷野瞅见后,就纷纷红了眼睛,犹如荒野上寻觅食物的野狼。
侯霖勒住缰绳,看着远处掀起的尘烟久久不散,抽出了这些日子一直未出鞘的长剑。
他神色平静,脑子里却如走马灯一般思绪轱辘频频轮转。
《六韬》上那句话怎么说来着?有些日子没在静下心看书的侯霖想了一阵,露出知足者常乐的笑容,轻轻启齿:
“目之所睹,杀之所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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