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孤独作战,天神亦输。”——尼采
仙子和凡人的爱情,之所以能够见诸经典,往往建立在仙人被贬、孤单的前提下。如果说孤独是月老,那么寂寞就是红绳。
“神君,妾身想随你出征。”在神谕所前,潇妃替牧歌系好披风。
三个月眨眼过去,神庙拔地而起,而征程的号角也吹响了。
“怀璧其罪。你若跟随我,会有许多人巧立名目,试图巧取豪夺。”牧歌拒绝了。
“妾身不会让别人夺走九歌。他们再眼红也没有用。”潇妃抬头说,目光闪闪发亮。
“九歌算什么,我指的是你。”牧歌掀起面具,微笑中露出万种柔情。
潇妃的心扑通乱跳,她无语凝噎,扑在他怀里。陷阵营顿时骚动了一下。
“就算是神明,您也过的很难吧。”潇妃把脸埋在他的护心甲上,“不要再回神殿了,好吗?不要去忍受生活的重负,让我们永远留在潇水之畔,在这里治理国家,自由自在。”
牧歌抱住潇妃,诚实地感慨:“炎夏要杀出血路才能屹立于民族之林,我又何尝不是。卑躬屈膝,是为了换取说‘不’的权力——英雄不惧胯下之辱,待我归来摆酒庆功。”
“妾身将守身如玉,爱护山河,等您归来。”潇妃泪水涟涟。
牧歌折腰吻别。离愁别绪、恩爱缠绵、担忧牵挂,都在这个饱满绵密的吻别中融化,回归理智的管辖。潇妃的重心都落在牧歌的臂弯上,燮袍滑开,雪白的小腿翘在半空,娇羞、欢喜、慌张、教养都在这矜持的姿态中一览无遗。很多人都发出咽唾沫的声音。
一线亮晶晶的甜唾,拉开嘴唇的距离。牧歌看到她目光里有千般不舍,但他必须拿出担当。面具一拉,剪断了潇妃的视线,然后牧歌走下石阶,披风鼓舞,喝令陷阵营:“开拔!”
强大的归属感和纪律感已经让陷阵营有了一股强兵的样子,他们从方阵溶解成纵队,鱼贯出发时,竟然没有发出一点声音。
墨丘披着炎夏铁衣,默默记住牧歌的训练理念,他决定照搬到炎夏军队训练中去。炎夏甲士由家境殷实的贵族组成,虽然训练不佳,但是荣誉意识非常强,和神殿武士有异曲同工之妙,相信很快能变成一支进退有序的强军。
墨丘对自己的要求是,就算做狗,也要做一条优秀的恶犬,而不是当一条得过且过的宠物狗。他觉得这个信条是他无论到哪里都很抢手的根本原因。
陷阵营回到舰队基地,时间刚好过去六小时,刺耳的动员警报已经拉起,袁华已经在运输舰下方集结大军了。陷阵营的两旗精锐失踪了六小时,剩下的三百人也不敢说,只在营地等,好不容易盼见精锐回营,却发现半日不见需刮目相看,这些接受特训的兄弟不仅黑了一些,而且行动迅速,少言寡语,因为纪律严明而跟别人格格不入。
唐伟打量训练过的牧字旗和龙字旗,啧啧称奇:“牧歌,真有你的,竟然调教出一支劲旅。”他后悔没有带唐字旗加入特训了。
牧歌轻描淡写地微笑:“债务已经运营起来了。要么青云直上,要么身败名裂,我赌上了全部身家。”
“特训费用是多少?”
“十万铢。”
“卧槽!你不吃不喝都要20个月才能还清。”
“如果战死在比邻星,这钱也用还了。所以债务完全不是问题。”牧歌爽朗一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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