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以前带过的兵,有一个小子特别的刺头,性子野的狠,见了他的人都头疼,有一次下雨训练的狠了,那小子犯倔被罚雨淋多了发烧,他给他送药,看见他发烧说胡话哭的像个孩子一样。
那一回,他耐下了性子照顾了他半天。
而他报答他的却是他的一条生命,出任务的时候,他用他单薄的身体,为他挡下了子弹。
当匪徒被击毙,他吐着血眼神涣散,跟他说,没事的,他这一条烂命不值钱,能换他没事,他很开心,还说,他心里很感激他,他小的时候妈妈生小弟弟难产死了,爸爸又找了一个寡妇,一个寡妇带的孩子活的都比他好,他不甘心,他恨,他心里的怨气没法发泄。
周围的人都说是他变了,都冷眼看他,看见他就皱眉,满眼的嫌弃,一开始他很伤心,后来他畏畏缩缩的很怂很怂,再后来被人欺负的多了,干脆就横了起来,反正没人喜欢没人在乎,想咋地就咋地,谁让他不痛快他就让谁不痛快,他一个一无所有的人,还怕个啥。
那样一个你对我好一分,我用我全部去回报的人,让他这辈子都忘不了。
张建军还记得,那一天,她站在毒烈的阳光下,转头看向他的眼神,在那一刻起,他就决定,帮助她,照顾她,不让她彷徨无依,给她一个安定的家,让她生根发芽。
唐雨斜斜的高马尾确实与这个年代国情不符,可梳成两个粗粗麻花辫,她也是拒绝的,唐雨头往后躲开热情的婚姻办事处登记员,护着自己的头发不给人动。
“同志,不用麻烦,这样挺好。”张建军淡淡一笑,不着痕迹的用身体隔开登记员和唐雨的距离。
婚姻登记处的墙角旁支了一个老式照相机,摄像老师傅一边调整焦距,一边催促:“同志,时间不早了,马上就要下班回家吃饭了,你们两个能不能快点。”
唐雨一听就炸毛:快什么快?你当是快餐,随便点一份?
张建军伸手攥住唐雨的手,拉她端坐到墙壁前的凳子上,膝盖并拢手放在膝盖上,面朝着照相机的工作人员道:“同志对不起,我爱人容易害羞,麻烦你多担待一下。”
唐雨脑子轰的一下,炸开了。
满脑子都是,我爱人,我爱人,我爱人!
我爱你个毛!我爱人!
理智上唐雨接收了原主的身体,顺应原主的意愿嫁给张建军,可是情感上,她恐婚啊!
和张建军有婚约的是原主,不是她,对于她而言,张建军只是一个第一次见面的男人,才初次见面,两人就去民政局扯结婚证了,还有比这更扯的事情吗?
事实上,对于唐雨而言,很扯淡,可对张建军而言,不过是把明日的事情,提前了一天,她能说什么?
老同志调好了焦距,看着端坐的一对新人面露不满,扯着嗓子喊:“一生就结一次婚,女方能笑一个!”
唐雨心里朝天竖指,无声对口型:“麻辣个鸡!”
咔嚓……
一道闪光灯一亮既灭,老同志高声:“好了,照完了过去拿结婚证吧,结婚照过两天来拿。”
张建军笑着说好,从裤兜掏钱递了过去。
这个年代结婚是不需要结婚照的,有的人条件好,结婚的时候想拍个结婚照,拍照的地方不好找,民政局为了更好的为人民服务,在墙角支起一个照相机,想拍照就坐过去,咔嚓一下,付钱就行。
两个世界的代沟太大,脑子里信息混乱,照完结婚照片就过去拿结婚证是几个意思?结婚照片过两天来拿,又是几个意思,合着办结婚证根本就不需要用照片。
唐雨的疑惑在结婚证拿到后,得到了解答,七十年代的结婚证不是她印象中的小红本本,只是一张印着花花绿绿图案的纸,不是上面清晰的写着一些文字,唐雨还以为她手里捏着的是一张小学生得奖发的奖状呢。
这个年代的结婚证,最上方是国旗和国徽的彩色图案,下面三个黑色大字:结婚证。
瞅着劣质彩色印花纸小学生奖状,唐雨眼睛发直,恐婚算什么,她闪婚。
既然结婚了,自然要好好的吃一顿,张建军一边往门外走,一边抬起手腕看了下时间,道:“现在是11点半,我带你去国营饭店,你太瘦了,中午点盘红烧肉,好好补一补。”
我从来就不吃红烧肉!
唐雨在心里默默的拒绝,微微叹气,顾影自怜,两辈子就结了这么一个婚,就去国营饭店点盘红烧肉!
她好可怜。
对于国营饭店的红烧肉,唐雨的内心是鄙视的,结果自己嘴巴回应她的是大量的口水,以至于她不得不听着自己吞咽口水的声音,眼睛也不由自主的粘在了张建军身上,眼神期盼。
感觉,很心酸。
低头看了看手里的奖状版结婚证,眼角扫到下面盖戳的地方,视线一下子凝固,时间是1977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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