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打知道外面有个对自己老公虎视眈眈的狐狸三儿后,程素更加的注重自己的穿衣搭配打扮上面,平时她为了保护自己的皮肤,只是抹点护肤品就算了。今天出门的时候,她不但穿得时尚得体,还描了眉,涂了口红,整个人看着亮色不少。
按着程素的意思,谁知道转角会不会遇上情敌,当然得以最佳的状态随时备战啊!
而另一种意思是,程素可不会觉得男人你爱我,不管我美丑肥瘦都要爱我到老,呸,那是童话里骗傻白甜的。
男人还是视觉动物,她要是不顾形象,吃得肥如猪,弄得皮肤粗糙不堪,保证她家老齐别眼相看。
女人啊,永远不要太高估自己在男人心目中的地位了。
要吸引男人的目光,除了要捯饬自己,要优秀进步,还得保持新鲜神秘,这才让他没法移开眼啊。
这种话她对齐泰国是不会说的,谁会在老公面前亮出所有底牌啊?她又不傻。
事实证明,程素是对的,你看,这不就遇见对手了吗?
“早啊,蒋医生。”程素踩着高跟鞋,一脸笑容的朝蒋晴走过去。
蒋晴看到她愣了一下,随即也笑着回应:“齐嫂子,早。”又不动声色的打量了她一眼。
今天程素穿了一身职业装,上身一件开领浅蓝条纹衬衣,塞在米白色休闲九分裤里,外罩着一件黑色的西装呢绒外套,袖子是翻着的,脚蹬一双白色的鱼嘴高跟鞋,手搭着一只黑色的手袋,十分干练时尚。
为什么说时尚,因为这样的服装好像很少,就算有,也没有人穿西装外套像程素这样,将袖子翻起来一节的,然而她这么翻着,却没有半点违和感,而是出奇的好看。
再看她的人,没有浓妆艳抹,但也看得出略施粉黛,及肩的长发放了下来,只撩起左耳的一缕,很显风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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