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更,求粉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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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守信和张氏都吸了一口气。小七的两眼立刻亮起两只金元宝,五郎和连枝儿还算淡定,不过面色也都微微有些发红,那是高兴的。
“这还得去掉武老板的寄卖钱吧。”高兴过后,连守信说道。
“嗯,按着四百八十两算,去掉两成的寄卖钱,咱能拿三百八十四两银子。姐,我算的对不?”小七就说道。这一点的数目,小七不用算盘就可以算出来了。
连蔓儿点头,小七这账算的不错。
“咱种十年的地,也不一定能出这老多钱啊。”连守信感叹道。
“就是这钱,咱恐怕也只能挣今年一季的。”五郎就说道。
一家人就都沉默下来。这件事,连蔓儿心里也考虑过。如果不能够控制住玉米种子,那么这如此高价的嫩玉米,她们也真的只能卖这一季。
那么要控制住玉米种子吗?
这应该很难,即便有沈家的帮助。玉米种子在本府,也许沈家是独一份,但全国来说,却未必。首先皇家就有,而皇家怕也不单单将玉米种子赏给了沈家。就算沈家控制了本府的玉米种子,却难控制别处的玉米种子流入。
而且,控制玉米种子,也不是连蔓儿的本意。她的本意,是从自家开始,将这种高产的作物推广开去。
当然,作为“第一个吃螃蟹的人”在推广的过程中,她也算计好了,她最大限度能取得的利益。
简单地说,连蔓儿心地善良,但却不是普度众生的菩萨。她没想独占玉米种子,她想让更多的人吃饱饭、过上更好的日子,同时这一点也不妨碍她打算在此过程中。先让自己家过的更好,比别人家都好。
落实到玉米这件事上,她的具体打算就是先卖嫩玉米挣一笔钱,然后再通过卖玉米种子。再挣一笔。
嫩玉米卖的钱越多,对于将来卖玉米种子的推动作用就更大。
武仲廉和武掌柜之所以答应两成的寄卖费用,玉米种子是连蔓儿从沈家得来的,这是一个原因。另外一个原因就是,他们都是老道的生意人,并没有只着眼于寄卖费本身,他们还看到了金玉米将为他们酒楼带来的声誉和客流。可以预见。当酒楼里开始出现金玉米之后,武仲廉的酒楼肯定会成为本府最知名、最受追捧的酒楼。
这种无形资本将会带来怎样的利润,简直无法估计。
而连蔓儿也需要通过武仲廉的酒楼销售渠道,来推广玉米,这将让玉米种子的身价倍增。
“咱菜园子这的玉米要看,那咱地里的那些玉米那,我看地里那些玉米也都开始结穗了。”张氏说道。
“看,都得看。”连守信就道。
“爹。咱自己看不过来,得雇看青的吧。”五郎就道。
“对,我明天就找人。”连守信就道。
“姐。咱园子里的玉米卖完了,还接着卖地里的不?”小七就问“还是把地里的玉米咱都留着做种?”
“等把园子里的卖完了,地里的,捡先熟的,再卖上一二百两银子,剩下的,就都留作种子。”连蔓儿道。
地里的玉米比园子里的玉米种的晚,结穗和成熟当然也就晚了一些。连蔓儿心里核算着时间,地里的嫩玉米应该也能卖上几天。但也就是几天,之后就不能卖了。一来,还是物以稀为贵,即便有的卖,也不能卖的太多。二来,地里的玉米多。到了夏末初秋的时候,玉米成熟的极快,也就几天的工夫,嫩玉米就会长老,煮着吃就不好吃了。
而且……
“这还得看沈家那边咋给咱回信。”连蔓儿想了想,就说道。如果沈家不管,那她们就可以自己做主,如果沈家管,那她们就得依从着沈家的意见。
沈家应该不会放着这件事不管,这一点,连蔓儿很肯定,她不肯定的是,沈家会怎么管。
不管怎样,作为“第一个吃玉米的人”她该得的好处,沈家是不会少了她的。
转天,不仅自家的菜园子里,就是田地里,连守信也搭了窝棚,雇了看青的人。这个时节、高粱、糜子的青杆也都长起来了,正在开始结穗,庄户人家也都开始下地看青,所以连守信的举动,在众人眼中并不显得突兀。
从沈家得的种子,种出来的玉米在酒楼里卖了大价钱,这也是大家很容易接受的事情。
周氏带着连秀儿、古氏和连朵儿从县城回来了。
周氏和连秀儿里外的衣裳都换了新的。
“这都是我大闺女给买的、做的。不是我自己说嘴,我大闺女,他谁也比不上。”有来串门的人,周氏总会引她看自己的衣裳,然后就将连兰儿夸赞一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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