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群主虽说还在生气,但也没被气昏了头。走着走着,她注意到、前面的通道每隔一段就插着一只火把,一摸、还是湿的,再一闻、还有点油脂的味道。
“十四!过来点上。”女群主不想浪费电池。
南派十四叔挤了上去,把火把拿下来,打火机一烧就燃了,火光红亮红亮的,这说明空气很好,也说明墓里的东西没有一样是不神奇的。你瞧瞧、这多少年的火把,一点就着,女群主走上前去也拿了一只,掏出打火机来一点、“嘭!”炸了,一头乌黑的秀发被气浪吹成了冒烟的“狮鬃”,脸也黑了,瞪着两个白珠子转了过来:“卖药的、是不是你干的?你们还有多少人?!”
被南派十四叔揪着的万拖鞋举手发誓道:“我哪知道你们什么时候来、刚才你不是亲眼看见了吗?我发誓!如果是我干的、天打五雷轰!”
“你们谁带湿纸巾了?”群主问道。
没有人回答,“样样都要我操心、你们白痴啊!卖药的、你给我走前面去!”群主愤怒了,鬼可以吓人,甚至可以吓死人,但不能作弄人,尤其是我!
又见到了一个石棺,南派十四叔把十字镐递给了他,万拖鞋绕着石棺像挑西瓜一样地拍了一圈,镐子一扔,用手轻轻地就推开了,盖子一落、一棺清幽幽的水呈了出来。万拖鞋用手指头蘸了一点尝了尝:“干净的,你们过来吧!”
女群主刚过去,一个女鬼的声音就飘了出来:“洗洗吧、怪吓人的,女人要注意形象的。”
几个人被惊得不轻,立马就背靠背地站在了一起,各自用电筒探着对面的方向。等了好一会,也不见有什么动静,有人掏出块毛巾来递给群主,“洗洗吧!”啃书虫觉得人家说的还是有道理。
无论什么时候,爱美总是女人的天性,群主接过毛巾在棺材里搓了搓,洗完脸又在那水里照了照,感到满意后,才把毛巾扔给了啃书虫。就在这时、那女鬼的声音又传了出来:“身材差也就算了,长得这么丑,还好意思照来照去的。”
“听着!你这鬼鬼祟祟的东西,有本事就出来和我单挑!别躲躲藏藏的,老子不怕你!老子要杀了你!出来!!”女群主发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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