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早在还没离开旧城区时,我就注意到这辆雅马哈。不过摩托车在旧城区较为常见,所以当时我并没在意。但从城区算起,我已经驶了超过二十公里的路程,此刻对方仍然尾随着我,若只是单纯的同路,似乎也太巧合了。
我通过后视镜仔细观察尾随者,对方只有一人外,以身体前倾的姿态驾车,而且戴有头盔。单靠后视镜虽然无法辨识对方的身份,但至少能看到对方腰间系有一根棍状物体,应该是匕首或者短棍之类的武器。
我开的好歹也是辆警车,一般劫匪不见得有抢警察的胆子。不过,对方既然准备了家伙,还跟我走了二十多里路,肯定不会只想跟我打个招呼。最有可能的情况是,对方是赤神教派来的凶手。
不管是歹徒也好,杀手也罢,若继续维护现状,吃亏的只会是我。天晓得对方在什么时候对我下手?与其被动地等待对方出手,还不如夺回主导权,尽早把对方甩掉!
摩托车最大的优势在于车身小,拥有良好的机动性,而缺点是马力相对低下。若在繁忙的街道里,摩托车可说是跟踪者的标配交通工具,但在宽敞的四车道上,其优势不但毫无用武之地,缺点亦尤其突出。
我把油门一踩到底,在引擎的咆哮声中将车速提升至时速140公里。身后雅马哈文试图加速追随,但碍于马力不足,我们之间的距离不断拉开。
我时刻留意后视镜中逐渐缩小的身影,虽然看得不太清楚,但也足以确认对方经已放弃继续跟随——雅马哈突然减慢车速,渐渐于后视镜中消失。
虽然已经将对方甩掉,但我还是继续将油门一踩到底,以防再次被其追上。我风驰电掣地向县派出所进发,直到转入城郊小路才减慢车速。
从城区往县派出所必须行一段只有两车道,而且没有路灯的小路。之前曾听同僚说过,这段路经常发生拦路抢劫,不过我开的是警车,应该没有那伙笨贼会打我的主意。因此,我并没有太在意前方的情况,反而经常留意后视镜,确认自己没有再被跟踪。
然而,世事往往让人意想不到。
正当我因留意后视镜而分神的时候,突然发现有个人影从路边的草丛里跳出来,把两袋东西扔到警车的挡风玻璃上。与此同时,前方出现一道强光,使我睁不开眼。
我下意识地踩刹车减速,当眼睛开始适应光线,才发现前方有一辆人货车停在路中央,强光正来自其车前大灯。砸在挡风玻璃上的是两个装有泥土的塑料袋,已在撞击的过程中爆开,泥土把挡风玻璃盖住了一大半,使我难以看清前方的路况。
我启动雨刮器,想将阻挡视线的泥土刮走,并于心中叫骂:竟然敢在太岁头上动土,幸好今天开的是悍车,看老子怎样把你们撞飞!
很明显,我遇到一群笨贼,一群连警车也敢抢的笨贼……这是我启动雨刮器之前的想法。当雨刮器启动后,我便发现对方其实并不笨,因为他们扔在挡风玻璃上的泥土里竟然藏有鸡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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