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而把春红拽住,央求春红偷窥鬼尊的“美色”,然后回家于她们分享。
叶卿卿在旁边感应这,差点吐了一口老血,这些个丫鬟,个个都是花痴,可见自己的师父,真的是祸水啊。
自己又何尝不是另类呢?人家家里的小姐,就算是庶女都把架子端着,看待丫鬟更是傲娇的不得了,恨不得让丫鬟见到自己就打哆嗦,而叶卿卿就是一个例外,对待丫鬟,或者说十对待所有为自己好的人,永远就像朋友一样。
叶卿卿的骨子里面就没有什么卑贱之分,上一世他是男子,潇洒不羁。这一世生为女子,更是潇洒中带着体恤的细腻,这也是做叶卿卿的丫鬟是多么幸福的一件事,简直比当外官好得多,吃的好,穿的好,有钱,没有压力,可以和主子打打闹闹,这简直是大勤好职业。
………
这天,叶卿卿穿了一身枫叶梧桐花交织勾丝的大衣,昭君套,外面罩了一件貂皮大麾,看上去甚是颇有富贵气焰。
脸若芙蓉,一层薄薄的粉施展在脸上,粉色的口脂,晕染在双唇,美貌颇为英气。秋水剪瞳驱除了魅惑之态,显得大气从容。
鼻子挺巧,嘴唇丰盈,顾盼之间令众人吃惊不已,美,不同于大家闺秀的娇弱之美,反而大气,坚韧,宛如白雪皑皑中的一只迎风傲梅。
这是叶卿卿接受的打扮,她知道要去见鬼尊,居然鬼使神差的打扮了自己一番,连她自己都不曾想不就是见自己的师父吗?值得把自己收拾的这么好看吗?
叶卿卿领着春红走出叶家的院子,叶纤婉面色憔悴的看着叶卿卿背影,狠狠道:“一个卑贱的庶女,什么时候有那么值钱的东西,什时候那么有气势,这个叶卿卿,还是不是婢女生的?”想想叶卿卿佝偻,懦弱的娘,再看看叶卿卿,哪里有半点相似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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